2017年黄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第三批)
发布时间:2017.07.21  浏览次数:3355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7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第三批)

  根据《2017年黄山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17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第三批招聘岗位(除第一批70029、70030、70046、70047、70053、70057招聘岗位和第二批70098-70114招聘岗位外所有岗位)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形式

  第三批面试岗位面试时间及形式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定于8月5日(周六)-8月6日(周日)进行,面试地点为黄山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屯溪区湖边路217号)。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共3道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6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黄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26号名人大厦)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已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即可)。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相关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资料。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4、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服务满5年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录用满5年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证明材料、录用批复或录用审批表皆可)。

  5、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除必须提供以上规定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80元面试费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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