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胸科医院事业单位专业测试(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5  浏览次数:3122次   来源:尚邦公考

  安徽省胸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规定及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采取专业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运用程度。专业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潜能、仪表举止等。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按照专业岗位代码顺序,于面试的当天以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6年8月2日(星期二)进行。

  上午9:00-11:00各专业笔试时间,

  下午14:30-17:30各专业面试时间。

  请考生按指定的时间提前15分钟到医院人事科办公室(行政楼二楼东头)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合肥市绩溪路397号安徽省胸科医院病房大楼三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公交车119路和162路到安徽省胸科医院站下。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四)考试zui终成绩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zui低分数线为60,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zui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zui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应聘者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和安徽省胸科医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zui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专业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省胸科医院网站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查后,报送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医院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新进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监督下,由省胸科医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卫生计生委、省胸科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615311

  监督电话:0551-63615312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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