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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肇庆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选调10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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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肇庆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选调10名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肇庆市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全市范围内参公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职位10名,详见《2021年肇庆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市各级机关(含中央、省驻肇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转任以及选调职位所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坚持原则、敢于斗争、清正廉洁,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能适应较高强度工作要求,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还要符合服务年限及转任的相关规定。
  3.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及学士以上学位。
  4.职务职级及年龄要求:报考二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一级科员职位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5.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公开选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含重新入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服务年限、试用期限等对转任有限制性要求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年度考核结果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不含试用期);
  8.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选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应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选调人数、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等详见《职位表》(见附件1)。报名人员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电话咨询市纪委监委组织部(0758-2230197)。
  (二)报名
  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通过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8:30至10月13日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法定节假日时间不安排)。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在肇庆清风网(http://www.zqqf.gov.cn)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肇庆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详细信息,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审核盖章。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2230197@163.com),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现场报名方式送达(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80号市委大院4号楼522室),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多报无效,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现职务职级的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初审
  市纪委监委将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通知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在报名2个工作日后,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需要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于未达到笔试比例要求的职位,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后,可合并相关职位或取消该职位,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发放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通知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后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10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市纪委监委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具体职位数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通过线上或现场方式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复审材料包括在初审提交材料基础上的其他有需要进一步审核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对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职位,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后,可合并相关职位或取消该职位。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和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将于资格审核完成后在肇庆清风网公布,考生留意自行查询,了解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个别职位视情况以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查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成绩发布
  笔试、面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及时在肇庆清风网站上公布,考生可来电来人查询本人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职位选调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服务任职年限规定等方面情况。考察对象达不到选调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市纪委监委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岗位要求以及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体检。
  六、公示和手续办理
  拟选调人员由市纪委监委按规定在肇庆清风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相应办理转任手续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如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取消选调资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将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程序由高到低递补确定人选。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报名之日起,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市纪委监委将在接受报名时作出疫情防控工作温馨提示,考生笔试、面试期间必须按提示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公开选调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肇庆清风网发布公告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
  附件:
  1.2021年肇庆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21年肇庆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3.参照《 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更多详情请查询:尚邦遴选网(lx.ahgw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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