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料专区 -> 民法 -> 正文
安徽政法干警备考之民法学(历年真题)
来源:尚邦干部培训研究院  浏览次数:7539次  

    尚邦公考为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复习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特为备考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搜集和整理了安徽政法干警真题之民法学,敬请阅读。

  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公平原则

  2.民法的空间效力 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3民事权利关系的客体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4.知识产权是 绝对权

  5.正当防卫属于 自卫行为

  6 甲向乙借款,甲将自有房屋作抵押。在抵押期间,甲扎起征得乙同意,将房屋卖给可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B

  在此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乙对该房屋仍享有抵押权B已对该房屋不享有抵押权 C 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抵押权转移给了丙

  7.依据《合同法》,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丧失商业信誉

  8.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附条件必须是 将来可能发生的事

  9,甲将自己的手提电脑交给乙保管,乙将电脑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丙,但未交付,在此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丙不能主张善意取得电脑所有权可撤销合同

  10.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权的是 留置权

  11,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投标

  12.甲委托乙代购惠普打印机,乙代购的是佳能打印机,乙的代购行为是 效力待定

  13.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

  14.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15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继承人的是自然人

  16。下列选项中,属于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的是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17.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 既可以是产品制造者,也可以是产品销售者

  18.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由教唆人承担侵权责任

  19.下列选项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债务是加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20.等价有偿原则适用于 租赁关系

  21.14周岁的甲去商店购买了一辆山地自行车,商店催告甲的父母予以追认的法定期限是1个月

  22乙是甲的代理人,经甲同意,乙将代理事务转托给丙,则丙是 甲的代理人

  23.合同无效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

  24.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名称权

  25.甲向乙借款,由丙提供保证,但未约定担保方式,还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则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6.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上使用被通缉者的照片,这一行为 不构成侵权

  27.甲对正在向其实施暴力的乙进行防卫,超过了必要限度,致使乙受到伤害,则甲 应当承担适当民事责任

  28.甲生前就其全部财产立有三分遗嘱,且三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第二份经过了公证。甲死亡后,其遗产应按 公证 遗嘱继承

  29甲乙丙丁四人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分别占35%,30%,20%,15%的份额,线丁欲出售其份额,则无须全体同意

  30.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是10年,应该是 从核准之日起计算

  判断

  31,判例法是我国明法之渊源。(错)

  32,宣告公民始终的效力与公民自然死亡的效力相同。 (错)

  33,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便利。(对)

  34,背心欲在自动提款机提款500元,但由于提款机故障,实际提款600元,这种行为能否构成不当得利?(对)

  35,合同成立等于合同生效。(错)

  36,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对)

  37,委托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错)

  38,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对)

  39,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错)

  4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期间,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由国家机关负责承担民事责任(对) 简答

  1法定抵消

  2宣告死亡

  3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论述

  债的法律特征

  案例分析题

  45.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做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是甲未将汽车交付给乙,后甲又向丙借款,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汽车质押给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将汽车交付给丙,丙因违章驾驶该汽车,造成该车毁损。甲对乙、丙的借款均届至,且无力偿还,乙提出要处分质押汽车,甲告知汽车在丙处,乙便向丙要车,丙不给,乙、丙双方发生纠纷。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乙的质权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2)丙的质权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3)丙在占有质物期间违反了质权人应承担的何种义务?

  46.杜守才与刘艳萍系夫妻,育有一男杜强,一女杜萍。杜强与肖梅系夫妻,生有一子杜小强,杜守才患有重风湿性关节炎,某日 ,杜强陪父亲去看病,途中遭遇车祸,杜强当场死亡,杜守才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杜守才夫妇共有私房2间,存款24万元。杜守才之弟杜守智要求参与分割遗产,家庭成员之间因继承发生了纠纷。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杜守才的遗产有哪些?

  (2)杜守智是否有权参与遗产的分割,为什么?

  (3)杜守才的遗产应如何分割?为什么

更多详情请查询:尚邦遴选网(lx.ahgwyw.com)

 

---------------------------------------------------------------------------------------

报名咨询:
尚邦遴选全省统一报名热线:0551-63360013、15375146692(24h)
尚邦遴选官网:尚邦遴选网lx.ahgwyw.com 遴选咨询QQ:3151452247(叶子老师)
报名地址:中国·合肥市金保中心19楼尚邦教育教学基地

 
上一篇: 安徽政法干警备考之专业综合(历年真题)   下一篇:安徽政法干警备考之文综(历年真题)

先华教育®·版权所有(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2009-201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合肥市金保中心19楼  邮编:230001  电话:400-080-2578、18919610596、17354059492
传真:0551-63360013  邮箱:ahgwy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