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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被打,治理“路怒症”女司机被打,治理“路怒症”
来源:尚邦干部培训研究院  浏览次数:5754次  

  5月3日,卢女士在驾车途中,因行驶变道原因在成都娇子立交被张某驾车逼停,随后遭到殴打致伤。警方提供的张某车上的行车记录视频显示,在航天立交到娇子立交之间,被殴打的卢女士曾两次突然变道险造事故。期间,双方都有互相喊话的举动,疑似斗气。这一事件随即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网络上出现了海量评论。

  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俗称“开斗气车”,国外称为“攻击性驾驶”,在交通违法行为上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因“路怒症”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共导致事故起数8.02万起,上升4.9%,2014年又上升2.4%,2015年1至4月份再上升3.7%。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曾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三个城市随机抽取900位司机开展问卷调查,约35%的司机承认自己属于“路怒族”,在驾车时出现过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争道抢行、连续鸣笛催促前车等驾驶行为,也曾因此发生过交通事故,甚至与其他驾驶人、行人发生肢体冲突。

  问题:你如何看待女司机被打事件?

  “路怒”是心疾,既不利于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他人与自身的人身安全,由此引起的攻击性驾驶行为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治理“路怒症”,既需要驾驶员自觉提高素养,遵守交通规则;也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引导和监督管理,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树立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无规矩不成方圆。”公路使用讲求先后秩序,一般情形下,有路权者没有让路的义务;相应地,无路权的人有不干扰路权者的义务,这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违规违章会降低通行效率,更甚者引发交通事故。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道路路权分配规则,克服“路怒”,不占道、不抢行,按道行驶,礼让文明行车,给他人以稳定的预期,这是形成高效交通秩序的前提。

  及时引导舆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生活中“路怒症”比较普遍,体现出部分驾驶者的公共意识和道德水准仍有待提高,必须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养成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友善的氛围。新闻宣传等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宣传工作会议上对新形势下加强宣传工作的要求,及时主动出击,针对女司机被打等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出正确的声音,引导公众深入参与讨论,形成反映最大多数人意志的“最大公约数”,促进公民公共意识的养成。

  严格道路执法,树牢公共安全“警戒线”。现代社会面临着越来越繁忙的交通,确保每一名参与者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保证交通顺畅、保障公共安全、防范交通事故极其重要。驾驶员提高自身素质是前提,是基础,但仅仅依靠驾驶员的自觉还是不够的,必须加强行政监管,避免任性胡为。“路怒”的双方把公共领域作为争斗的场所,其马路竞逐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属性非常明显。针对“路怒”引发的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等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追究“路怒”症的违法责任。

  完善征信制度,筑牢规矩的“铁笼子”。公民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这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道路上的“路怒症”只是社会的缩影,其他诸如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旅游中出现各种不文明行为,等等,实际上都反映出增强国民道德素质有赖于更加完善的制度约束。要加快征信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旅游“黑名单”制度等相应措施,将公民的个人行为与其征信挂钩,将个人征信与贷款、消费额度等经济手段相结合,通过统一的征信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倒逼公民调整个人行为,提高道德品行和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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