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料专区 -> 遴选 -> 常考题型 -> 客观题 -> 正文
【遴选笔试法律常识客观题6】尚邦遴选网遴选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选择题
来源:尚邦干部培训研究院  浏览次数:7121次  

  【遴选笔试法律常识客观题6】尚邦遴选网遴选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选择题

  1.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因设立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当由()

  A.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B.全体发起人承担按份责任

  C.全体认股人承担连带责任 D.全体认股人承担按份责任

  2.公司法人可以享有的权利是()

  A.生命权 B.亲属权 C.继承权 D.受遗赠权

  3.债权人杨柳公司申请债务人松柏公司破产,法院指定大明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大明会计师事务所的下列行为中,错误的是()

  A.决定解除松柏公司与杨柳公司之间尚未履行完毕的买卖合同

  B.决定代表松柏公司起诉松柏公司的一个债务人

  C.申明只接受法院的监督,不接受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D.接受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取的报酬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设立这类公司的正确程序是()

  A.设立人应先报送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再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

  B.设立人应先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然后再报送审批机关批准

  C.设立人应同时办理设立审批及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

  D.设立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先报审批机关批准还是先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

  5.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

  A.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B.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C.转增前公司资产总量的25% D.转增后公司资产总量的25%

  6.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B.公司一旦选定经营范围,就不得变更

  C.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D.公司擅自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大地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下列属于普通破产债权的是()

  A.债权人甲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1万元律师费

  B.在破产宣告时大地公司欠乙公司尚未到期货款5万元

  C.大地公司以价值5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45万元

  D.大地公司拖欠某市地方税务局税款4万元

  8.公司章程所确定的、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

  A.注册资本 B.授权资本 C.资产总额 D.净资产

  9.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其组成人员依法应当由()

  A.公司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董事代表组成

  B.公司董事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

  C.公司职工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党员代表组成

  D.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10.公司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归属于()

  A.公司 B.股东 C.董事会 D.国家

  11.刑法是规定()的法律。

  A.犯罪 B.刑罚 C.犯罪和刑罚 D.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

  12.我国1997年刑法典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形势发展和惩治犯罪的需要,以制定刑法修正案的模式,对刑法典进行修改补充。至今已颁布了几部刑法修正案?()

  A.四部 B.五部 C.六部 D.七部

  13.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的()。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D.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14.犯罪的最基本的属性是()。

  A.刑事违法性 B.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C.应受刑罚惩罚性 D.行为人具有可惩罚性

  15.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对其中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A.不构成犯罪 B.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C.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

  16.邱某因有外遇而向其妻王某提出离婚,在遭到妻子拒绝后,邱某经常找妻子的茬,对妻子进行侮辱、殴打。2003年7月6日傍晚,邱某再次对妻子王某实施暴力,将王某打得跪地求饶,说:“老是被你蹂躏,还不如死了。”邱某说:“那你就去死,你有胆量死吗?。”王某由于伤心之极,就当着邱某的面喝下慢性毒药。邱某视而不见,不予阻止和救助,当晚外出上网至次日7时许才回家,回家后发现妻子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系中毒死亡,死于7日凌晨5时。邱某这种不作为()。

  A.构成犯罪 B.不构成犯罪 C.构成故意杀人罪 D.构成遗弃罪

  17.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为()。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18.韩某持猎枪打猎,忽听远处草丛中有响动,以为是猎物,准备开枪,同去的马某提醒他,这里经常有人来,但韩某不予理会,开枪后,不幸将一个割草农民打死。韩某的行为是()。

  A.间接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意外事件 D.过于自信过失行为

  19.甲与乙有仇,想置乙于死地。甲趁乙熟睡,开枪打死乙。甲的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20.某日,王某到山坡下烧青沤粪,当时天气晴朗,王某按照山林防火的要求挖了防火道。不料点燃柴禾后不长时间刮起一股龙卷风,将火种吹到山上,引起山林火灾,造成300亩山林烧毁。王某的行为应定为()。

  A.直接故意犯罪 B.间接故意犯罪 C.过失犯罪 D.意外事件

  21.正当防卫成立的合法条件之一是()。

  A.必须有违法行为发生

  B.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

  C.防卫行为可以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或者其亲属实施

  D.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22.杨某与张某积怨较深,伺机报复张某。一日,杨某得知张某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前往张家杀害张某。途中,杨某突然腹部疼痛难忍,返归自家。杨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23.甲盗窃同宿舍乙的金戒指后,受到良心谴责,在乙发觉前把钱放回原处,甲的行为是()。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负刑事责任

  24.毕某与有夫之妇韩某勾搭成奸,预谋杀死韩某的丈夫后成婚。毕某买来毒药交给韩某,韩某将毒药放入丈夫的酒中,但丈夫将酒喝完后安然无恙。后得知毒药存放时间太长已经失效,韩某便对毕某说他如此命大不能再害他了,毕某表示同意。毕某和韩某的行为属于()。

  A.不构成犯罪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25.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

  A.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甲与丙不属于共同犯罪

  C.对甲与丙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甲单独构成犯罪

  26.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分为()。

  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 B.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

  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 D.主犯、胁从犯、教唆犯、从犯

  27.赵某窃得手提包一只,内有人民币2000元和手枪一支。数日后赵某被捕。赵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盗窃枪支罪

  C.盗窃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D.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

  28.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其中,一般预防的对象是()

  A.犯罪分子 B.刑满释放人员

  C.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 D.一切公民

  29.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我国的主刑包括()

  A.管制、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B.管制、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C.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D.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30.有期徒刑的刑期是()。

  A.1个月以上15年以下 B.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C.1个月以上20年以下 D.6个月以上20年以下

  尚邦遴选网参考答案

  1-5:A D C B A  6-10:B B A D A

  11-15:D D B B A  16-20:C B A A D

  21-25:D A C C B  26-30:D C C D B

更多详情请查询:尚邦遴选网(lx.ahgwyw.com)

 

---------------------------------------------------------------------------------------

报名咨询:
尚邦遴选全省统一报名热线:0551-63360013、15375146692(24h)
尚邦遴选官网:尚邦遴选网lx.ahgwyw.com 遴选咨询QQ:3151452247(叶子老师)
报名地址:中国·合肥市金保中心19楼尚邦教育教学基地

 
上一篇: 【遴选笔试法律常识客观题7】尚邦遴选网遴选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选择题   下一篇:【遴选公文写作技巧】怎样把领导讲话稿写出“美感”?

先华教育®·版权所有(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2009-201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合肥市金保中心19楼  邮编:230001  电话:400-080-2578、18919610596、17354059492
传真:0551-63360013  邮箱:ahgwy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