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28  浏览次数:6277次   来源:好仕途遴选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机构护理专业化保障水平,现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20名劳动合同制护理人员(女性),主要从事病残智障儿童的护理工作(24小时值班3班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服务意识较强;热爱公益事业,有爱心,有耐心,不怕脏,不怕累;

    (二)具有小学及以上文化水平;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53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聘用的招聘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4 月25 日至2013年 4月 30日,地点设在阜阳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地址:阜阳市向阳办事处慈善路1号,联系电话:2365039 )。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户口本、居民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片1张。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5月3日

    面试地点:阜阳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文化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的重点是招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现实表现等。考察合格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颍东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的,经查属实的,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局批准,福利院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三年续签一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试用期间,月薪 1000 元,试用期满月薪 1400 元(五险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负责上班期间食宿。

    咨询电话:任少英  13205586116

              潘  云  13075001666

 

颍东区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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