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确定
发布时间:2013.04.19  浏览次数:4122次   来源:好仕途遴选

  近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成员单位发出《关于2013年省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的通知》。通知要求,在防汛期间,实行省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配合的分工负责制,负责长江、淮河干流及有关主要支流的防汛工作,分片指导督查各市的防汛抗旱工作。

  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依照《防洪法》、《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在防汛期间实行省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配合的分工负责制。王学军同志负总责。梁卫国同志负责全面指挥,孙正东、纪冰、孙亚军、高道权同志协助指挥工作。詹夏来同志牵头负责,刘荣华、刘苹同志协助负责淮河淮南市境及其以上干流和颍河堤防防汛工作,以及阜阳、六安、淮南市防汛抗旱督查指导工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监察厅、省水利厅参加。陈树隆同志牵头负责,俞凤翔、汪黎明同志协助负责长江无为大堤、芜湖江堤防汛工作和芜湖、合肥市防汛抗旱督查指导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水利厅参加。

  谢广祥同志牵头负责,宋直刚、武琼宇同志协助负责长江马鞍山江堤、和县江堤防汛工作和马鞍山、滁州、亳州市防汛抗旱督查指导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水利厅参加。花建慧同志牵头负责,胡冰、张光建同志协助负责铜陵江堤、池州江堤防汛工作和铜陵、池州、宣城市防汛抗旱督查指导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参加。杨振超同志牵头负责,王有军、张广寿同志协助负责长江同马大堤、安庆城市防洪堤、广济圩江堤、枞阳江堤防汛工作和安庆、黄山市防汛抗旱督查指导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参加。方春明同志牵头负责,王华、祁述志同志协助负责淮河蚌埠市境(包括蚌埠圈堤)及其以下干流和涡河堤防防汛工作,以及淮北、宿州、蚌埠市防汛抗旱督查指导工作。省农委、省公安厅、省水利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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