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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岗位,2名。
三、选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能胜任室外执法工作需要;
3、性别为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7日至4月10日。
2、报名地点及要求:东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二楼(县建德路15号,县疾控中心对面)。联系电话:7019562。
报名时须填写《东至县公开选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面试人选。
4、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数不得低于2:1。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考试
1、本次选调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竞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依序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拟确定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东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好仕途遴选
微信公众号:ahlxk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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