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淮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招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27  浏览次数:5663次   来源:好仕途遴选

  现就市民政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计划及职位

  淮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招聘人员情况一览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

其他条件

 

老年护理员

4

男2名

女2名

中专以上

(一)具有本市户口;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严谨细致;

(五)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不怕脏、不怕累,肯吃苦;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医师、护师、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优先录取                     

保育员

2

女性

中专以上

(一)具有本市户口;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严谨细致;

(五)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不怕脏、不怕累,肯吃苦;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幼师从教经验或教师资格证书的优先录取                     

康复护理员

4

男1名

女3名

中专以上

(一)具有本市户口;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严谨细致;

(五)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不怕脏、不怕累,肯吃苦;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医师、护师、康复师、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优先录取 。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

条    件

 

救助工作人员

5

男3名

女2名

高中以上

(一)具有本市户口;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身高1.7米以上,能值夜班;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严谨细致;

(五)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不怕脏、不怕累,肯吃苦;

(六)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有C1驾照的优先录取;

(七) 女性要求1名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1名具有文秘写作水平 .                  

  二、招聘程序及实施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 3月27日至4月2日

  2、报名地点: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力资源

  市场。

  3、 开考限额:报名人数和职位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

  4、 报名人员应携带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7张,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人员应由本人填写招聘报名表。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比例: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同职位笔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zui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2、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与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3、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由市人社局、民政局人员及专业考官组成。

  4、面试成绩比例: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 体检工作参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和组织实施规定进行。

  3、 体检时间和集结地点另行通知。

  4、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5、 体检对象如有身体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向低分进行递补体检。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1、 列入考察的人员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和现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以便调档复审和进行考察。

  2、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以多种形式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北人社局网站、淮北就业网、淮北民政网和报名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八、试用、聘用

  1、 聘用对象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人员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3、 聘用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时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九、聘用人员的管理与待遇

  1、由淮北市民政局福利中心和救助站分别与聘用对象签定劳动合同,并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工作。聘用人员不占市福利中心和市救助站编制。

  2、聘用人员月工资1500元,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工资待遇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正常调整机制调整工资。

  十、其他事项

  咨询联系电话:

  3054343(市民政局)

  3025016(市人社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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