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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亳州市商务局201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精神,吴焕蕊、王辉2位同志,现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符合选调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举报电话:0558-5555812(市纪委执法一室)、5991155(市第yi纪检组)、5132016(市人社局)。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拟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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