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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29号(红枫路与香樟大道交口)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乘653路公交车到红枫路站下车;乘158、652路公交车到红科路口站下车,沿红枫路西行500米左右。
联系电话:0551-5846823。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局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时(6月30日8:30-17:00)、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统考笔试成绩须达到省人社厅规定的zui低控制分数线60分以上)。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根据岗位用人需求及生源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局统一分片组织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素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7月13-15日在相关招聘单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联系人等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应在专业测试开始前提前1个小时到指定测试地点的考务办公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3、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则以当日在同一考官组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zui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zui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由招聘单位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zui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各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局人事教育处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和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5846823
监督电话:0551-5846831
附件: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2012年度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2012年6月26日
附件: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2012年度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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