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0  浏览次数:5431次   来源:好仕途遴选

2018年度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28号)等文件规定,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笔试、专业测试等程序,确定王惠惠等14名同志进行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早晨6:30在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合肥市屯溪路528号)门前,集中前往体检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10月23日8:30-11:00到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组织人事科(合肥市曙光路3号水安大厦4楼)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注意事项

  1.体检前须禁食8—12小时,早晨禁食禁饮。

  2.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

  3.体检费:男士430元/人、女士440元/人(以体检医院实际收取数额为准),费用自理。

  4.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5.体检中考生不得介绍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单位。体检工作由领队统一安排协调。

  6.考生下载体检须知(附件1)、体检表(附件2,A4规格纸张)。体检表要如实填写,贴上照片,考生体检时将体检表(附件2)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7.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要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8.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9.因体检出现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

  1.体检须知.docx

  2.体检表.docx

  3.2018年度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名单.zip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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