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包河区事业单位招聘递补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4525次   来源:好仕途遴选

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根据《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资格复审工作已于2017年1月11日17:00结束,共有25个缺额(见下表):

序号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缺额原因
1 020002 9999020707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2 020005 9999021809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3 020008 9999013524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4 020009 9999013717 资格复审不合格
5 020010 9999022225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6 020017 9999011216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7 020018 9999014911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8 020022 9999014817 资格复审不合格
9 020022 9999014818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10 020023 9999014917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11 020023 9999014919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12 020031 9999023204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13 020031 9999023215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14 020034 9999013723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15 020036 9999012115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16 020037 9999010301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17 020040 9999011927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18 020042 9999025420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19 020048 9999014222 资格复审不合格
20 020053 9999026611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21 020053 9999026615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22 020062 9999013019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23 020064 9999028026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24 020065 9999013209 资格复审不合格
25 020065 9999013208 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审

  根据《公告》规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考试科目二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下列23名考生作为递补对象(020010、020018、020048三个岗位没有考生符合递补资格):

序号 招聘单位及岗位 准考证号
1 020002 9999021007
2 020005 9999021821
3 020008 9999013627
4 020009 9999013715
5 020017 9999011219
6 020022 9999014823
7 020022 9999014820
8 020023 9999014918
9 020023 9999014920
10 020031 9999023225
11 020031 9999023406
12 020034 9999013725
13 020036 9999012108
14 020037 9999010202
15 020040 9999011904
16 020042 9999025325
17 020053 9999026622
18 020053 9999026621
19 020062 9999013011
20 020064 9999028024
21 020065 9999013204
22 020065 9999013227

  请上述22名递补人员于1月13日(周五)9:00-12:00 到包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侧大厅(咨询电话,0551-63357296)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须知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护照、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制式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要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提供材料内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在编或合肥市同岗同酬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笔试准考证,及附件《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承诺书》(考生本人填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国外院校毕业生和军地院校毕业生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的相关学历证明)。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携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好仕途遴选

微信公众号:ahlxksw

让学员带着“?”来,带着“!”踏上成“公”之路

立即关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