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3年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08  浏览次数:3917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县编委研究意见,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现在编在岗财政全供人员

二、选调名额

共选调14名,其中工程技术岗位12名、财会岗位2名。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市政建设事业

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资格条件:

工程技术岗位: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土建类专业,包括建筑学、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景观建筑设计、道路桥梁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工民建、工程造价、城市规划、城乡规划等专业;

财会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专业为财会类专业,包括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等专业。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试用期内人员待期满考核后确定);②尚在党政纪处分期间的;③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④其他原因不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有资格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费45元/科,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3年8月6日—8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六楼东侧)。

五、笔试

工程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土建类专业知识》一科,财会岗位为《财会知识》一科。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各科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县人社局网站公告。

六、考核

根据各岗位选调计划数,在同岗位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按全日制学历高的、客观题部分成绩高的依次排序确定(下同)。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同岗位内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八、办理手续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被选调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不再递补。选调人选为事业单位的必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与选调单位重新办理合同聘用签订手续,按县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内人员待转正后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和县重点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87322816(县编办)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附: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编委会办公室

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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