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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黄山学院校医院拟招聘药房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和待遇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为人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男女不限,从事药房司药工作一年以上者优先;
3、临床医学或药(理)学专业毕业,中专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执业资格或安徽省内认可的有关药品从业岗位上岗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采取编外聘用方式,食宿自理。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首聘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 用 期:1100元/月。试用期满:根据学历、职称确定。
三、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在黄山学院网和黄山人才在线上发布招聘信息。
2、递交求职简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2日下午2:30前,可电话联系;也可将各自应聘材料(个人求职简历)发送至邮箱fangfeng#hsu.edu.cn和hsursc#126.com(发邮件前请将#换成@,以防垃圾邮件);2013年4月22日下午人事处与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分类筛选,确定拟参试人员并通知本人。
3、资格审查及考试。
(1)2013年4月23日下午2:30—3:00,在黄山学院南区人事处办公室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及专业技术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1张。原件人事处审核后退还本人,人事处留存复印件一份。
(2)2013年4月23日下午3:00—4:00用工部门技能测试,(分值占60%)。4:10在校人事处面试(分值占40%)。
4、审批聘用。按应聘人员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的综合分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学校批准后确定。确定聘用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到校人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若确定聘用人员因故不能来校工作,在余下的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分高低依次递补。
联系人及方式: 方先生 2546555
黄山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尚邦公考
微信号:dxgwyedu
让学员带着“?”来,带着“!”踏上成“公”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