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关注微博
一、出台意见,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中办11号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办发〔2012〕32号),从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抓好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加强对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以及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健全领导体制。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全省和市、县(市、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把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实效作为市、县委书记专项述职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内容。按照有人抓、有人管、有工作条件的要求,健全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省委已研究决定,设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机构,省编办批复同意成立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作为省委派出机构,挂靠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党工委书记(正厅级),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工商联中共党员负责人兼任党工委副书记,设专职副书记1名(副厅级)。目前,全省已有11个省辖市成立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机构,有10个省辖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县(市、区)也正按照要求,积极筹备成立或调整非公党建领导机构,努力做到全省上下一致。
完善党组织管理机制。各类开发区中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由开发区党(工)委统一管理;对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企业,依托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对大量分散的小微企业,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实行区域化、网格化管理;对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在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情况下,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非公党工委直接联系、重点指导。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大型企业党组织,探索改变隶属关系,由县及县以上党组织直接管理。
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积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纪检、宣传、统战和工商、财政、经信、商务、工商联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三、广开渠道,强化经费保障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徽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级财政应适当增加组织部门的党建工作经费,用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并根据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省委常委会已经研究决定,增加省委组织部党建工作经费,专门用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广开经费筹措渠道。安徽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党费拨返制度,非公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用于党建活动;各级党组织留存的党费,按照一定比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业主支持,鼓励企业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务计划。
据统计,全省已有9个省辖市和78个县(市、区)将非公党建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和党费累计投入2000多元,支持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已有1万多个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列入企业年度财务计划。
四、集中组建,扩大两个覆盖
坚持经常性组建和适时集中组建相结合,根据非公企业特点,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行业联建、区域统建等多种方式,推进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2011年10月,省委组织部下出《关于进一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的通知》(组通字〔2011〕48号),计划用一年时间,分排查摸底、集中组建、巩固提高三个阶段,以开发区和产业集群专业镇为重点区域,采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组建、组织部长包保组建、选派干部帮扶促建等多种方式,努力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活动开展以来,全省累计新建非公企业党组织4910个,覆盖非公企业17640户,全省独立法人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45.9%,已有6个省辖市实现了有党员的企业党组织全覆盖。
目前,各地正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突破对象,通过举办党员专场招聘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鼓励隐形党员亮明身份、加强群团组织建设等多种方式,在没有党员的企业先行开展党的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创造积极条件。
五、目标管理,确保责任落实
在全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省委组织部与各市委组织部签订了2012年度非公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市2012年度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省委组织部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重要内容和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查考核,定期通报进展。各市也将与县(市、区)和开发区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
尚邦公考
微信号:dxgwyedu
让学员带着“?”来,带着“!”踏上成“公”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