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17  浏览次数:4084次   来源:尚邦公考

各市、省直管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公务员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公务员考核奖励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从2013年1月开始。各单位申报提高年度考核优xiu等次比例,截止时间为3月底;年度考核及相关奖励结果的审核备案,截止时间为4月底。

二、严格控制优xiu等次比例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xiu等次的比例,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zui多不超过20%。2012年受到同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系统表彰的先进集体,目标考核等综合性考核的先进单位,归口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本年度考核优xiu等次比例可按20%确定。凡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年度工作有重大失误的单位以及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优xiu等次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

三、落实审核备案制度

    各单位在开展年度考核活动中,要积极做好审核备案工作,保证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考核前,凡要求提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xiu等次比例的单位,应将书面报告、《安徽省公务员年度考核优xiu等次比例确定申报表》,以及依据材料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考核后,应及时将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安徽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以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和非试用期不定等次公务员的情况说明等材料归口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公务员年度考核优xiu,符合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奖励条件的,将奖励报告、实施方案、《安徽省公务员奖励审核表》、《奖励人员花名册》报县以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并及时兑现考核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责,加强业务指导,注意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做法;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发生考核走过场、任意简化程序、突破优xiu比例等问题。各市请于2013年4月底前,将考核工作总结归口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二)高度重视平时考核工作。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的有机结合,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客观真实地评价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并以年度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工作制度

    (三)积极推进考核工作民主化。在组织实施年度考核时,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公务员的考核,要探索引入服务对象评价机制,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对非窗口单位公务员,可以采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公务员进行多渠道、多角度的考核评价。

    (四)充分发挥联系点示范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加强考核工作联系点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推进形势,力争把联系点建成考核工作创新的示范点,并通过联系点的示范带动,推动考核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省直考核工作联系点建设总结书面材料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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