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池州贵池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递补公告(五)
发布时间:2018.09.06  浏览次数:3845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8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递补公告(五)

  因部分招聘岗位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根据《2018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递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递补对象名单

  二、办理体检确认手续。请体检对象于2018年9月4日上午7: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和3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到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402室,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19)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考生须知》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等体检材料。

  若体检对象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通知书》。体检当天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五、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请体检对象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1)和《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做好体检前准备。

  附件1

  体 检 考 生 须 知

  为准确反映体检对象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受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行在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已经受孕者,事先告之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资格。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便于准确结论。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

  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按体检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集中,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当天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期间考生须接受体检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医院体检场所。如有携带,须交监督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三、体检前考生应将本人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体检开始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入体检场所。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无效处理。

  五、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满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规定给予体检不合格等处理。

  六、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据实收取,由考生自理。

  七、体检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池州市贵池区政府网站公布体检结果。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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