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08  浏览次数:3832次   来源:尚邦公考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和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2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潜能等。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地点和时间等事项

  1.地点: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楼5楼会议室。

  2.时间:

  8月17日 上午8:00-12:00 3000408、3000409、3000413

  8月17日 下午13:00-17:00 3000410、3000411、3000412

  8月18日 上午 8:00-13:00 3000406

  其中:岗位代码为3000406、3000408、3000409、3000413的请于测试当天7:30前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楼5楼会议室报到;岗位代码为3000410、3000411、3000412的请于测试当天中午12:30前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楼5楼会议室报到。

  3、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达专业测试场地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4、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岗位,于面试当场抽签决定顺序。

  (三)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具有回避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回避。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和省疾控中心纪委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二、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岗位成绩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五、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查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674910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1-62998022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0551-63674909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附件: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排序 准考证号 姓名 笔试成绩
3000406 5 1 563430022927 孙袁芳 192.6
2 563430022906 马  蕾 190.3
2 563430022924 魏亚男 190.3
4 563430023026 卢思琦 188.5
5 563430023128 王睿珺 185.4
6 563430023005 李海燕 185.1
7 563430023105 滕雪娇 184
8 563430022829 赵  薇 181.1
9 563430023129 时红杰 180.8
10 563430022912 李佳凡 179.8
11 563430023112 孙金华 172.8
12 563430022907 宣  鹏 170.9
13 563430023104 穆柯瀚 169.9
14 563430023216 张  勤 166.2
15 563430023010 储兰兰 163.4
16 563430022926 赵明秋 160.1
17 563430023223 施  阳 158.7
18 563430022923 王璐璐 155.7
19 563430023119 何玉琢 154.8
20 563430023219 施梦瑶 153.6
3000408 1 1 313430035824 纵瑞涵 205.9
2 313430082030 李梦荣 179.6
3 313430043019 柳星培 160.9
3000409 1 1 313430033130 王淑琪 202.1
2 313430042024 殷子旋 192.5
3 313430037625 王子慧 192.1
4 313430036730 章杨新 190.3
3000410 1 1 213430012616 盛  雪 202.5
2 213430012915 吴笑双 192.5
3 213430070518 王琳琳 185
4 213430104310 赵  娣 177.5
3000411 1 1 313430031326 单宏宇 206.2
2 313430042922 陈  磊 191.8
3 313430032126 梅雪容 188.2
3000412 1 1 563430022822 张绍华 179.9
2 563430022928 王梦洁 169.2
3 563430023206 朱南锋 164.7
3000413 1 1 563430023006 吕晓凤 205.3
2 563430023020 聂  方 175.5
3 563430023211 王静静 169.1
4 563430023029 张  星 164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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