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肥西县幼儿园园长选调和年轻干部挂职锻炼选派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3  浏览次数:4013次   来源:尚邦公考

幼儿园园长选调和年轻干部挂职锻炼选派公告

  根据肥西县公办幼儿园发展需要和《关于建立教育后备干部人才库的通知》(肥教体〔2018〕6号)精神,经县教体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我县幼教后备干部人才库中选调2名园长和选派1名同志到机关跟班学习2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和挂职岗位:

岗位号

选调和挂职岗位

工作职能

选调人数

001

柏堰科技园中心幼儿园

园长

1名

002

花岗镇孙集幼儿园

园长

1名

003

学前教育科

挂职

1名

  二、选调和挂职对象条件

  满足以下项条件,才能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竞争。

  1.经考核合格正式纳入肥西县教育系统幼教后备干部人才库人员。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18年9月1日)。

  4.政治素质、职业素养高。具有良好政治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较高的文化和职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有较强事业心,工作认真负责,勇挑重担,作风正派,,有热情、善合作;有良好声誉(提供一份所在单位法人的推荐信,还要加盖单位公章)。

  5.身心健康。

  6.挂职锻炼干部须计算机应用操作娴熟。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必须多于岗位数,否则,取消该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

  四、竞岗办法

  采取材料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材料评分与面试成绩按3:7比例合成总成绩。

  1.材料评分(总分30分)

  均要能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0日期间的材料方为有效。

  在三大项材料中,每一项只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不同次数和不同级别的获奖不累加积分、不重复计分。材料分类及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如发现有一项虚假材料,即取消参评资格。

  2.面试(总分70分)

  (1)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竞岗演讲 (5分钟)和答辩(5分钟)方式进行,总分70分。演讲为对应聘岗位和岗位职责的理解,介绍自己竞聘条件和竞争优势,对应聘岗位工作的设想。答辩至少回答评委一个问题。演讲成绩和答辩成绩按4:6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五、考察

  根据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成绩、材料评分成绩由高向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派出3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组据实撰写考察意见。

  六、确定拟选人选员

  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经县教体局研究确定拟选人员,并在肥西教育体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七、挂职后待遇

  年轻干部挂职时间2年,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经考核合格由教体局另行任用。

  八、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1)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件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3)《报名登记表》。(4)材料评分自评表和各项加分材料(原件)。(4)报名时间: 2018年8月9日上午8:30—下午5:30截止。(含材料上报) (5)报名地点:肥西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 联系电话:68850094

  附件1:

  报名登记表

  2018年 8月 日

姓  名   出生 年月   一寸照
民族   性别   政治 面貌  
最高学历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参加工作 时间   健康状况   工作单位  
聘任专业技技术职务   工作职务  
报考岗位号及岗位   进入县内幼儿园时间  
教师资格 种类及编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 作 简 历  
个人表彰和保教成果                      
    管理经验       (填写2013年1月1日以来情况)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公开选调或挂职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选调或挂职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结果          

  附件2

  选调园长和挂职材料评分办法

  根据材料类型,分为三大项,满分为30分,每一项最多加满规定分值为止。在每一项内部,只以一个最高加分项计分,不累加计分,同一奖项不重复计分。

  一、注意事项

  1.有效材料的界定时间为:2013年元月1日至2018年7月30日,均以材料上的落款时间为准。

  2.需提供评分材料的原件,才能加分;不能提供原件或只提供复印件的,一概不予认定。

  3.在三大项评分材料中,每一项只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不同次数和不同级别的获奖,不累加积分。

  4.材料提供人在每一大项内,如果提供多项加分材料,要严格按照可能加分分值的大小排序,因为,评分时默认就以第一项材料计分;如果认定第一项材料无效,再以第二项材料计分,以此类推。

  5.如发现有一项虚假材料,即取消参评资格。

  6.获奖证书上面的主办单位公章,如果是直接印制的,则最多按县级获奖积分。

  7.非党委、政府(含相关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参与所颁布的证书或奖项,一律不予认定。

  二、分类标准及评分办法

  1.个人荣誉称号类(满分10分)

  指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教育主管部门参与而授予的专项或综合性的个人荣誉称号,包括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拔尖人才、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等。

  赋分办法为: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7分;县级6分;属县级以上的职能部门表彰,比照同级的党委或政府表彰降1分计算。

  2.保教成果类(满分10分)

  在省市县教研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和各项活动比赛中(含录像课、视频课、优课、课堂教学实录、课例、教育教学论文、教育叙事、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课件、微课、辅导幼儿获奖等,不含论文发表等)获省级(或以上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10分、8分、6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8分、6分、4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6分、4分、2分。

  3.管理经验类(满分10分)

  2013年元月1日以来,现担任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加10分;现任其它园级领导或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的加8分;曾担任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岗位的,有相关任职经历,但现已不在以上相关职位继续任职的加6分;后备干部人才库成员5分。以上任职以文件为准。

  附件3 选调园长和挂职材料评分自评表

  姓名: 竞聘岗位:

类型

分值

自评得分

得分理由

复评得分

1.个人荣誉称号类

10

 

 

 

2.保教成果类

10

 

 

 

3.管理经验类

10

 

 

 

合计

得分

30

 

 

 

注:各项加分材料(原件)要按照编号顺序整理好,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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