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03  浏览次数:6616次   来源:尚邦公考

经市政府同意,六安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六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拟从市直经费性质相同的事业单位和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财政局(不含财政所)选调3名工作人员。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办[2012]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市直经费性质相同的事业单位和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财政局(不含财政所)在职在编的且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性质的工作人员,共3人。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二)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近两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财会类、经济管理类和资产管理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均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二) 涉嫌违法乱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三) 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

公开选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方式

(一)公开选调信息。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六安市财政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选调公告,请市直经费性质相同的事业单位和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财政局(不含财政所)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2年5月9日-11日

(三)报名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财政局窗口

(四)现场审查: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均要填写《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由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公开选调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公开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须形成竞争,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本次公开选调至少要有9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若报名人数不足,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

(一)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zui低分数线为60分,对达不到zui低分数线人员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5月13日上午8:30——11:00,在市梅山路48号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笔试超过60分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计划与组织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合成。公开选调人员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结构化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

如在录取时出现考生成绩同分,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公共基础成绩同分,则以写作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五、体检考察

根据公共基础知识和结构化面试合成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由市财政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1:1比例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市财政局党组研究确定选调对象。

六、公示选调

对拟选调人员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六安市财政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选调的,按《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要求,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市财政局写出选调报告,连同拟选调人员考核及相关证书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选调人员的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公开选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市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有关工作人员或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选调费用

选调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承担。

九、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4-3378207(市财政局)

   337610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4-3376208(市人社局监察室)

 附件:1、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2、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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