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合肥肥西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4377次   来源:尚邦公考

肥西县2017年下半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二)

  根据《肥西县2017年下半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第一次资格复审递补工作于2017年12月27日结束,共有7个缺额(见下表):

序号

准考证号

岗位代码

缺额原因

1

2017120113

17801-工作人员

放弃

2

2017121408

17809-工作人员

放弃

3

2017121801

17814-工作人员

放弃

4

2017128717

17820-工作人员

放弃

5

2017128805

17820-工作人员

放弃

6

2017124203

17822-工作人员

放弃

7

2017124415

17825-工作人员

放弃

  根据《公告》规定,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1:3(17805岗位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现将第二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岗位代码

合成成绩

1

2017120214

17801-工作人员

65.42

2

2017121406

17809-工作人员

66.7

3

2017121805

17814-工作人员

71.72

4

2017128819

17820-工作人员

73.36

5

2017128803

17820-工作人员

72.42

6

2017124206

17822-工作人员

68.54

7

2017124428

17825-工作人员

72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 间:2017年12月29日(周五)上午8:30-10:00

  地 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20室(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电话:0551-68841917)

  三、考生须知

  资格复审时需须出具《肥西县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原件与复印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完退回)。

  1、属非本县在编人员的,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

  2、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明(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80元/人,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附件:肥西县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肥西县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肥西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根据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我自愿报考此次肥西县2017年下半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自愿应聘所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觉维护招聘秩序,珍惜公共资源,对个人应聘行为负责,若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入职程序,则信守承诺不擅自放弃资格。

  二、自觉遵守肥西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公开招聘期间联系畅通。

  三、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自行妥善保管。

  四、我保证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考生姓名:(手签)

  身份证号:

  时 间: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

  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一、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E-mail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考察、体检或录用等的相关后果。

  二、建立肥西县公开招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有关单位共享。凡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参加肥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三、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登记为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建议原单位予以相应处分。对判定为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肥西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凡填报了影响审核结果的且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一律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违背诚信原则处理。

  五、虽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或要求,由考生自觉遵守,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的,一经查实,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以上信息已阅知。

  考生签名:(手签)

  时 间: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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