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工程咨询研究院招聘专业测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3  浏览次数:4570次   来源:尚邦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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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2017年度 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31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工作实际,制定拟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统考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 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办公室(合肥市益民街15号富华大厦601)。乘车路线:10、120、131、138至长江饭店。

  3.联系电话:0551-62642011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省工程咨询研究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相关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进行资格复审。递补时间截止到11月20日17:00。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17年11月 24 日上午8:30-12:00。考生请于当日8点前到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办公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设在省工程咨询研究院。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面试实施:应聘人员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素质、业务能力、逻辑思维、综合协调、言语表达等能力,以及仪表举止、发展潜力等。

  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三)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专业测试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者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线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面试评分第一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确定拟聘人员,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并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人事代理和企业工作人员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到我院报到的,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指导监督下,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42011

  监督电话:0551-62601478

  地址:合肥市益民街17号富华大厦6楼

  附件: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 岗位数 准考证 姓名 统考笔试成绩
3000061 3 302000604227 孙梅 88.5
    302000604229 王伟 84
    302000604303 胡振东 83.5
    302000604307 夏姣 80
    302000604302 陈静雅 79
    302000604311 方涛 77
3000062 2 302000604320 邱蔷 84.5
    302000604313 苏清 79
    302000604314 刘玲芳 76
    302000604317 李祥 74.5
3000063 1 301000101616 朱齐林 94.5
    301000101922 宁愉加 94
    301000101103 吴悦文 91.5
3000064 1 301000102317 夏继晨 93
    301000102319 杨添敬 92
    301000102228 程灵 91.5
3000065 1 301000102414 李博 89
    301000102411 王山远 88
    301000102430 王磊 88
    301000102523 赵士元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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