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行政学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03  浏览次数:4941次   来源:尚邦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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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行政学院2017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43号)的规定,为组织好我院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和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安徽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0551-63442885。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表。

  2.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人员予以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者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具体地点及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与应变创新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四)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组由学院和外聘考官组成,共7人,外聘考官不低于二分之一。

  (五)面试顺序

  参加面试人员统一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差额确定:遴选职位30088、30089、30093、30094、30095差额1人;30090差额2人。

  学院不统一组织体检,报名人员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考察工作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体检和考察中出现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选,并经省公务员局审定后,分别在相关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六、纪律与监督

  面试及相关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原则进行,派驻学院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咨询电话:0551-63442885

  监督电话:0551-63415614

  附件:安徽行政学院2017年遴选面试人员名单.xls

  安徽行政学院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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