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长丰县引进优秀校长2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4421次   来源:尚邦公考

长丰县2017年引进优秀校长公告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长丰教育工作提出的“集约之路、精品工程”的发展思路,坚持开放办教育,推动实施名校、名师、名校长“三名工程”,迅速提高长丰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长丰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丰县关于加快引进名师名校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办〔2017〕3号)文件精神,决定引进优秀名校长2名。

  一、引进岗位

  引进名校长2名。长丰县南部普通高中、完全中学校长各1名。

  二、引进条件

  面向全国引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强,教学业务水平高,具有较强领导力和影响力的优秀校长。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育理念先进,专业素养厚实,管理方式科学,教育教学管理成绩突出。

  2、中学校长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当地高级中学校长3年以上或分管教学的副校长5年以上。

  3、具有地市级及以上优秀(名)校长称号、或省特级教师称号、或省级及以上骨干(拔尖)人才称号、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任一条件。

  有以下情况不接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报名方式及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交材料

  ①邮件形式提交所需材料,邮箱632257156@qq.com;

  ②直接到长丰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材料。

  报名需提交材料

  《2017年长丰县教育系统引进优秀名校长报名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证书、任职文件及符合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证书等扫描件。

  联系电话:0551-66671331

  2.报名时间:4月28日—6月9日(邮件提交材料截止到6月9日24:00,书面提交材料截止到6月9日17:30)。

  3.资格审查:县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短信或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4.面试考核:演讲与答辩

  ① 面试当天,现场抽题,给予30分钟面试准备后进行。

  ② 面试考核结果评定:由面试考核小组现场对考核对象演讲的内容设计、语言表达、表情体态、综合效果,以及答辩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做出客观评定,面试专家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

  5.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管理水平、工作实绩、专业能力及相关资格材料证书(原件)审查等。

  6.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县教体局统筹解决,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评定结果依次递补。

  7.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8.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对符合《长丰县加快引进名师名校长的实施意见》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

  四、政策待遇

  1、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引进名校长享受长丰教育系统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2、奖励。奖励分为一次性奖励、每年绩效考核奖励。

  名校长近5年拥有以下称号之一:优秀校长、特级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属于国家级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属于省级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人拥有多项称号的按最高项标准执行,不作重复奖励。

  3、家属安置。引进的名校长落户我县一年以上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优先调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引进人才的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由县教体局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4、住房方面。引进的名校长可在本区域内享受长丰专家周转房政策待遇。

  五、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在自愿基础上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对提供虚假材料、虚假工作经历、虚假身份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其他

  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的协议,不满5年调离用人单位的,一次性奖励按双方协议规定退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上缴财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法规监察科:0551-66671693

  长丰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0551-66662313

  长丰名师名校长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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