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29  浏览次数:6654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为建设高素质社会工作者队伍,提升滨湖新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和使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所聘人员不进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共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5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其中男18(分为2组,每组9人),女7名。招聘的人员均分配到滨湖新区各社区从事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及各类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到基层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731后出生),身体健康。

4、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实习等)。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312800316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第二天至319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321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

4、考生于328330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社区建设基本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等,占笔试成绩的60%。

《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2012331(周六)上午

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zui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个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经查分程序后,公布笔试总成绩、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中《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执行。

2、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初选人员规则进行)。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相关部门研究,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首聘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2、本次聘用人员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年收入不低于3.2万元(含奖金、福利、加班费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五、其它

1、笔试费:90元(45/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33500303350276(权小姐、童小姐)

             05513350458(吴先生)

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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