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滁州全椒县事业单位招聘8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6  浏览次数:4884次   来源:尚邦公考

  全椒县2016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综治维稳信访专干、

  城市管理人员等编外人员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县综治委采取依法、公开、竞争的原则,在编外人员计划数内拟面向社会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66名、群众工作部综治维稳信访专干6名、镇综治维稳信访专干13名、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1.编外招聘。

  2.公开、公平、公正;就近聘用、属地管理;

  规范程序、择优聘用;分类管理、按需分配。

  3.采取考试、体能考核、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警务辅助人员66名(其中,“110”接警岗位7名;文职岗位5名<含看守文职岗位1名>;特(巡)警岗位16名;刑侦岗位5名;交管岗位3名;网安岗位1名;看守岗位1名;派出所岗位28名。详见2016年全椒县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职数一览表。)。

  2.综治维稳信访专干19名(其中,群众工作部6名;武岗镇1名;十字镇2名;石沛镇1名;六镇镇3名;马厂镇2名;大墅镇2名;古河镇1名;二郎口镇1名。详见2016年全椒县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职数一览表。)。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名(详见2016年全椒县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职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椒县户口;城市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为25至35周岁(1981年8月23日至1991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原则上为18至35周岁(1981年8月23日至1998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3.胜任岗位需要,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良好,志愿从事相关部门岗位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非本县招聘的财政供给聘用人员;

  6.无考试违纪行为,无停考记录;

  7.未被组织调查或未正在被组织调查,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条件

  1.警务辅助人员

  (1)“110”接警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大专(含)以上学历,口齿清晰,熟练计算机操作;女性7名。

  (2)文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大专(含)以上学历,会计算机操作;男女不限5名(含看守所文职1名)。(法律专业、法律相近专业、中文专业、中文相近专业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作品的,在合成总分中加5分。)

  (3)刑侦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大专(含)以上学历,会计算机操作;男女不限5名(法律专业、法律相近专业,在合成总分中加5分。)。

  (4)特(巡)警岗位务辅助人员条件

  高中(含)以上学历,近3年内退伍军人;大中专院校体育、武术专业毕业生;武校毕业(肄业)或具有武术方面相关证书人员;男性16名,身高172CM以上。

  (5)交管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大专(含)以上学历,会计算机操作;男性2名,女性1名;退伍军人在合成总分中加5分,具有A2以上驾驶资格人员在合成总分中加10分(不重复加分,zui高加10分)。

  (6)网安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大专(含)以上学历;男性1名;需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计算机器件与设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等)或取得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等级证书。

  (7)看守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大专(含)以上学历,会计算机操作;男性1名;具有B2以上驾驶资格人员在合成总分中加10分。

  (8)派出所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条件

  高中(含)以上学历,需岗位所在镇常住人员(其中,大墅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大墅、古河、西王三镇符合条件常住人员均可报名;开发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襄河、十字两镇符合条件常住人员均可报名),会计算机操作,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8月23日至1998年8月23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在合成总分中加5分;派出所岗位警务辅助28人,其中男性14人,女性2人,男女不限12人。

  2.综治维稳信访专干

  (1)群众工作部综治维稳信访专干

  需大专(含)以上学历,会计算机操作;男性3名,女性3名(法律专业、法律相近专业、中文专业、中文相近专业毕业,在合成总分中加5分。)。

  (2)各镇综治维稳信访专干

  需高中(含)以上学历,会计算机操作;男女不限13名;需本镇常住人员。

  3.城市管理人员3名

  男性3名,高中(含)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8月15日—8月2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8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

  县公安局信访室(县公安局大门右侧)。咨询电话:0550—5034724。

  3.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各类相关证件(如退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原件、复印件,1寸、2寸免冠近照各5张。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全椒县2016年度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名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对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需交考试费90元(每科45元)。

  (4)报考人员的联系方式要明确且相对固定,以确保信息畅通。

  (5)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日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方式

  1.考试形式:笔试、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

  2.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人文、省情和写作。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计算机操作:文字录入速度、文本编辑、制表等共100分。

  4.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4×10米、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三项。每项100分(三单项成绩之和/3=zui终测试成绩)。

  (2)体能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青年组评分标准。

  (3)纵跳摸高项目:纵跳摸高采取达标的方式进行,不达标即淘汰。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5.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9月3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计算机基本操作时间:2016年9月3日(星期六)下午:3︰00。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9月4日(星期天)上午:8︰00。

  6.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全椒县城区内)。

  7.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人员确定

  1.警务辅助人员

  (1)“110”接警、文职警务辅助、网安岗位人员体能需达标(纵跳摸高需达标,其他体能项目加权达到60分),按笔试成绩占50%、计算机成绩占50%的比例,在同岗位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同岗位zui后1名合成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入围)。

  (2)特(巡)警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纵跳摸高需达标,按笔试成绩占50%、计算机成绩占10%、其他体能成绩占40%的比例,在同岗位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同岗位zui后1名合成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入围)。

  (3)刑侦、看守所岗位、交管岗位、派出所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纵跳摸高需达标,按笔试成绩占50%、计算机成绩占20%、其他体能成绩占30%的比例,在同岗位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同岗位zui后1名合成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入围)。

  2.综治维稳信访专干、城市管理人员

  综治维稳信访专干、城市管理岗位人员体能需达标(纵跳摸高需达标,其他体能项目加权达到60分),按笔试成绩占50%、计算机成绩占50%,在同岗位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同岗位zui后1名合成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入围)。

  七、体检、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公告结束无异议,进行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2.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核小组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体检人员需按体检项目据实自行交纳体检费。

  5.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警务辅助人员由保安服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其他编外人员由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警务辅助人员、综治维稳信访专干由保安服务公司组织培训,城市管理人员由行政执法局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上岗试用。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试用期满,警务辅助人员由保安服务公司、聘用单位进行考察,其他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对进行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档案由聘用单位管理。

  参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需到聘用单位报到,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此空缺岗位,在同岗位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两次)。

  对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警务辅助人员由保安服务公司、聘用单位考核,其他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考核。保安服务公司或聘用单位具体负责对聘用人员的管理,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的依据。

  九、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031775,5039258,5034734)。

  2.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聘用公告将用纸质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张贴,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聘用程序中需公告的其他内容一律在县政府网站公告。不再以其他形式发布公告、公示。

  十、待遇

  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月工资17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按规定发放工作所需服装、装备;按规定发放工龄补贴和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本公告由全椒县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201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职数表.xls

  全椒县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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