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白湖农场集团招聘2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0  浏览次数:3862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6年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用工人员公告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工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开、平等择优、面向社会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用工人员28名。其中,综合岗位14名,包括农田辅助岗位、政工文秘、消防等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4名,包括生猪养殖及疾病防治、电工、汽车驾驶(A、B照)、会计等。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修养,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5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3、高中(含高中、中技)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岗位具有相关专业从业资格书的优先。

  4、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报考消防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关的从业经历或者是退役士兵,并且在白湖区域有固定住所。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报岗位上的体能要求。

  6、无与从业岗位有关的不良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校学生或现役军人;

  (四)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编在聘人员(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8:00至8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相关材料及笔试费用(100元/人)现场递交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生所填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2、资格初审

  通过初审的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等。没有通过资格初审不另行通知。

  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上午8:30-11:00。地点在白湖干校。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主要包括时政、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以及面试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3、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4、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

  体检在白湖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白湖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岗位调剂及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1800元;享受所在单位增资、福利等待遇;参加社会保险。

  4、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5、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6、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可以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地址:安徽省庐江县白湖镇白湖农场。

  联系电话:0551-87526403(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相关公开招聘信息请查阅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官网(http://www.ahjyj.gov.cn/bhfj)

  本公告由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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