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海外联谊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0  浏览次数:4226次   来源:尚邦公考

  安徽省海外联谊中心201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依照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zui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政府参事室(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楼3楼,乘车线路:乘97、66路公交车至徽华路站下)。

  联系电话:0551-62601757,0551-62602150。

  (三)资格复审要求

  1.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8月1日(星期一)。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免收专业测试费用,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8月6日(星期六)上午8:30

  地点:安徽省政府参事室(省行政中心中山路1号二号楼3楼)。

  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当日上午7∶30前到达考试地点验证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专业测试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和专业测试方式,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生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参事室网站上公布。考试zui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公共科目成绩占35%,专业科目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30%。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zui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zui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政府参事室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政府参事室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政府参事室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1757,0551-62602150。

  监督电话:0551-6360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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