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芜湖繁昌县纪委监察局选调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2  浏览次数:38948次   来源:尚邦公考

 

关于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工委、管委,县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工委、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公平竞争的选调用人制度,经研究决定,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中 公开择优选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二、选调职位

  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1名。

  三、人选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备培养潜质;

  2.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文字写作能力;

  3.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或法学专业;

  4. 各镇、中心人员须有在镇、中心5年(含试用期)以上工作经验,县直单位试用期内人员不允许报名、推jian。

  四、推jian办法

  请各单位对照上述条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认真摸排,择优推jian,个人也可以自荐。各单位要进行宣传,让工作人员了解这项工作。推jian人选确定后,请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jian表》,连同推jian人选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于2015年12月22日前报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五、选调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推jian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决定等步骤进行。

  (一)考试

  1.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2:1。

  2. 笔试时间、内容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2:1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程序。组织考察前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选调意见。考察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人员组成,赴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三)研究决定

  在综合分析人选条件、考试成绩、考察等基础上,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本通知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卫红 联系电话:0553-7872542

  附: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jian表1.doc

 

  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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