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省司法厅选任489名人民监督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15  浏览次数:3963次   来源:尚邦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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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省司法厅选任489名人民监督员公告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按照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司通〔2015〕12号)规定,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任489名人民监督员(含需重新确认的287名原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设置和职责

人民监督员分为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监督省级人民检察院(含派出院)办理的案件,由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选任;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监督市级人民检察院(含派出院)和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由各市司法局在辖区范围内选任。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不得兼任。

二、人民监督员的名额和分布

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5名;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464名(合肥市40名;淮北市15名;亳州市36名;宿州市30名;蚌埠市20名;阜阳市35名;淮南市20名;滁州市26名;六安市40名;马鞍山市28名;芜湖市20名;宣城市30名;铜陵市24名;池州市30名;安庆市30名;黄山市40名)。

三、报名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年满二十三周岁;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6.身体健康;

7.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或者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者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组织推jian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jian由选任机关商请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进行。

(三)报名材料:经组织推jian和个人自荐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均需提交《人民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1)2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原人民检察院选任的人民监督员符合选任条件、任期尚未届满且自愿留任的,在申请重新确认时需提交《人民监督员重新确认表》(见附件2)2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原人民监督员聘书复印件1份。

(四)报名材料的提交:本次新选任和重新确认的人民监督员的报名均采用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各市司法局在报名工作中有其他要求的,遵照执行。报名人员需根据自己申请或原任的人民监督员类别将报名材料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至省司法厅或相应的市司法局(地址附后),报名截止日期均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选任程序

本次选任工作分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公示和公布名单等程序。省司法厅及各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以及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要求等因素,择优提出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并从其他报名人员中补选。经考察合格的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名单,分别在安徽司法行政网和各市司法局官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省司法厅和各市司法局分别作出选任决定。

原人民监督员和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一并进行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拟任公示和公布名单程序。

六、报名地址及电话

安徽省司法厅法制处 0551-62215128

地址:合肥市淮河路335号 邮编:230061

合肥市司法局法制处 0551-65626508

地址:合肥市沿河路111号 邮编:230041

淮北市司法局法规教育科 0561-3053671

地址:淮北市淮海路348号 邮编:235000

亳州市司法局法规教育科 0558-5126050

地址:亳州市行政中心 邮编:236800

宿州市司法局法制科 0557-3029481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506号政务中心8楼 邮编:234000

蚌埠市司法局法制科 0552-2043453

地址:蚌埠市中荣街95号 邮编:233000

阜阳市司法局法制科 0558-2253778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151号 邮编:236010

淮南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 0554-6612298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48号 邮编:232001

滁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0550-3023020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北四楼 邮编:239001

六安市司法局法制科 0564-3379313

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市行政中心9号楼 邮编:237000

马鞍山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 0555-2426319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中路15号 邮编:243000

芜湖市司法局法规科 0553-3878964

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C区邮编:241011

宣城市司法局法制科 0563-3010436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 邮编:242000

铜陵市司法局法制与司法鉴定科 0562-2829596

地址:铜陵市铜官山区石城大道南段308号 邮编:244000

池州市司法局法制科 0566-2811912

地址:池州市翠柏中路208号 邮编:247000

安庆市司法局法规科 0556-5701521

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 邮编:246000

黄山市司法局法制科 0559-2355357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栋 邮编:245000

本公告由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有意报名者,请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颍泉区司法局法制股,联系人:孙标,电话:2264727。联系地址:阜阳市颍泉区人民东路98号 邮编:236000

原标题:安徽省司法厅关于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附:人民监督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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