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市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30  浏览次数:4164次   来源:尚邦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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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瑶海发展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瑶海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招聘人员31名:事业单位同岗同酬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一;编外聘用人员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二。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报批。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9日9:00至4月15日15: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16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17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或申请退费,改报考生需提交书面改报岗位申请,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4月17日14:0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4月24日至4月25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瑶海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逻辑判断、常识、阅读分析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周日)上午 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1:30 《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区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区文化馆、区环境监察大队、区行管局、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岗位,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4月26日下午2:00-5:00,携带相关证书到瑶海区委组织部1313室(明光路1号,瑶海区政府13楼)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瑶海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zui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推jian表》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和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瑶海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60%、40%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瑶海区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瑶海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公示和报批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瑶海区政府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国资公司、区政府办、瑶海产业园招聘人员统一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区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区文化馆、区环境监察大队、区行管局、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其他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资薪酬(含五险一金)详见附件二。

(四)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招聘单位统一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五、其它

(一)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0551-64497458 (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

(三)监督电话:0551-64497758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四)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瑶海区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

附件1:合肥市瑶海区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一) .xls

附件2:合肥市瑶海区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二) .xls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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