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直单位省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格复审名单
发布时间:2014.07.24  浏览次数:3502次   来源:尚邦公考

  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14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附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7-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2号)。乘车路线:可乘坐公交21路、22路,在电子十六所站下车,往

  西2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551-65145589转888,13866172118。

  联系人:宋晓英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省科学技术研究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zui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为百分制计算。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面试顺序当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结构化面试在2014年8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参加专业测试程序

  1.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当日,请考生于上午7:30前到省科学技术研究院考务办公室报到。对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名。

  (五)成绩合成

  如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zui低分数线6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zui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统考笔试成绩÷1.2×0.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zui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科学技术研究院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科技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专业测试由省科学技术研究院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科技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145589转888

  监督电话:0551-62678602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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