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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备考交流群:321229499
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省民生办《关于印发2014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4〕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实现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14年购买4000个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主要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实施原则
(一)购买岗位原则。严格按照《安徽省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办法》(财社〔2014〕421号)规定,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明确购买服务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公开招聘原则。对购买的岗位,采取公开招聘、竞争择优的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聘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3届、2014届)、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1.岗位开发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购买就业服务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基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开发特定岗位,并经当地政府同意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综合平衡后下达各地。
2.招聘考试
(1)发布公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ah.hrss.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招聘公告,明确报名条件、招聘程序、岗位名称、招聘数量、人员待遇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布本地公告。
(2)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3)考试体检。考生在报名所在市(省直管县在所辖市)参加考试。考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资格审查、体检、复核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自行组织。
报名、考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聘用上岗
各市、省直管县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人员,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聘用人员名单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待遇和管理
(一)劳动报酬。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年均不低于19800元,各地应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工资标准。
(二)劳动关系。按照“谁使用、谁签订”的原则,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三)人员管理。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用人单位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每季度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特定岗位人员工作等情况。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特定岗位管理工作,建立特定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随时掌握特定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定期督促检查指导。
七、资金保障
(一)岗位补贴。按照分级保障的原则,特定岗位人员报酬由省地共同承担,其中省财政通过就业资金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按照年人均12000元给予补贴,其他地区按照年人均8400元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各地财政安排的就业资金承担。
(二)社保补贴。用人单位应依法为特定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
八、转岗聘用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1〕101号)要求,我省从2012年已连续二年每年开发4000个基层公益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做好基层公益性岗位与基层特定岗位的有效衔接,对现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转岗。转岗聘用工作从今年10月中旬开始,11月中旬完成。主要步骤:一是申请推jian。在本人自愿基础上,转岗人员填写转岗人员申请表(附件1),由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提出转聘意见。二是考核评价。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转岗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在岗工作实绩和服务群众情况。三是签订合同。经考核合格,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与转岗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特定岗位劳动合同,原签订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转岗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岗位管理及资金保障按照以上特定岗位人员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开展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工程的重要举措,是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具体行动。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公开招聘和转岗聘用两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责任,逐项抓好落实。要做好转岗衔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特定岗位政策、待遇等宣传,扩大知晓度,增加透明度,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特定岗位招聘。要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对转岗人员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选择转岗,为基层服务平台留住人才、积聚人才。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11月15日前,各地将工作总结、转岗人员花名册(附件2)、特定岗位招聘人员花名册(附件3),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5月19日
附件:1.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转岗申请表
2.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转岗人员花名册
3.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招聘人员花名册
附件:附件1-3.doc尚邦公考
微信号:dxgwy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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