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省林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2  浏览次数:5840次   来源:尚邦公考

有关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办字〔2019〕41号)要求,现就2019年省林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详见安徽林业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发布的《安徽省林业局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人选公告》。

二、体检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上午

三、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1.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下午15:0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2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 (照片背面正楷字体注明本人姓名),到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合肥市庐阳区无为路53号省林业局办公楼六楼)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

2.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出现招录职位体检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考生体检费用自理,约400元/人,具体金额以体检医院实收为准。

四、体检适用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1.考生要按照《体检须知》(附后)的要求,认真做好体检前各项准备工作。

2.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按时报到参加体检。

3.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51-62634091

安徽省林业局

2019年11月21日

体 检 须 知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根据体检组织管理工作需要,体检表上可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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