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滁州凤阳县人民法院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07  浏览次数:3089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2019年凤阳县人民法院、凤阳县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申论》(书记员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成绩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姓名人员为入围体检人员)。

二、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请入围参加体检人员于8月12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400元(收费标准按医院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现金缴纳)。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增加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

四、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9年8月13日,具体要求及集中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请参加体检人员看到本公示后,回复短信,内容为“本人姓名+报考岗位+我已知道”,回复手机号:18900502503。

五、体检须知(敬请仔细阅读)

1.体检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体检通知书,以核对身份。

2.体检考生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到达,未能参加现场点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5.体检时将有领队分组引导,考生要听从体检领队安排,不要串组走失,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六、注意事项

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出现招聘岗位体检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0550-6726330(凤阳县人民法院)

凤阳县人民法院 凤阳县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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