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遴选】2019年辽宁省阜新市直机关面向公益性事业单位保留参公身份人员遴选公务员5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浏览次数:4137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充实市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辽宁省省、市直机关面向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辽组通字〔2019〕13号)通知要求,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遴选市直机关(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下同)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此次遴选职务层次为副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在编在岗且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人员是指: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经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充实市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辽宁省省、市直机关面向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辽组通字〔2019〕13号)通知要求,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遴选市直机关(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下同)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此次遴选职务层次为副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在编在岗且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人员是指: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经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1:2的比例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阜新市人才工作网公布,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确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2019年阜新市公开遴选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遴选单位要严格审核干部档案,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转任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干部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转递,本人不得携带。

(三)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设置专业测试的财会、审计等职位,在面试后组织专业测试,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命题并实施。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由遴选单位采取现场笔试、现场问答、现场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专业测试评委由遴选单位领导及本专业的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或面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3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阜新市人才工作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市直各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请见职位信息表。

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2019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

1.2019年市直机关面向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公开遴选副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9年阜新市公开遴选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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