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滁州定远县定城镇卫生院选调工作人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浏览次数:3897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9滁州定远县定城镇卫生院选调工作人员2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9年定远县定城镇卫生院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由定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0名,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定远县定城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选调办法

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选调。

五、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我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月2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资质条件;

5、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1月9日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至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七楼会议室(县总医院对面卫计大厦),咨询电话:0550-4021383。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2019年定远县定城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执业资质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少数紧缺岗位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9年2月21日-22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选调岗位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2月24日。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3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定远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选调岗位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高的优先,职称仍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的优先。

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定城镇卫生院共同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资格条件,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人员。因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选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编制调整、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选调人员岗位实行有岗参与竞聘,无岗高职低聘),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4288169 0550-428804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县卫计委人事股 0550-4021383

附件一:《2019年定远县定城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二:《2019年定远县定城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定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

附件: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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