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池州学院人才招聘5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4204次   来源:尚邦公考

池州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公告

  为实现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从事教学、教辅、专职辅导员工作(有关专业要求和人数需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业务条件

  (1)专任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初始高等教育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和学士学位,且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专职辅导员岗位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初始高等教育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和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管理学、法学、语言文学、高等教育学、经济学、心理学;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信息技术能力,曾担任学生干部。

  (3)教辅(实验)岗位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初始高等教育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年龄条件及健康条件

  应聘的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副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省部级学科带头人、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参加应聘的各类人才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4、不予聘用情形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2)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等要求来校报到者或来校报到时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含有关协议)尚未终止、解除者;

  (3)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4)经公示条件不合格或在应聘、面试、体检、测试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5、优先条件

  (1)双一流学校毕业或原985学校加1分,211学校加0.5分;

  (2)在排名前200名的国外大学毕业加1分;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三类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加0.5分;在二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加1分。

  加分总分不超过3分。

  二、政策待遇

  1、编制和工资待遇:博士及特需专业硕士入我校事业编制。其他专业硕士实行人事代理;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享受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等校内工资待遇;安排公租房一套。

  2、博士、副教授、教授优惠待遇:见附件2池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

  3、服务期:教授10年,博士10年,副教授8年,硕士4年。

  三、选聘程序

  1、报名

  采用投递纸质简历和电子邮件czxyrenshichu@163.com方式报名,首批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8:00到12月15日18:00,后期报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将纸质简历通过中国邮政EMS(其他快递公司不便受理)邮寄至:池州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地址:池州市教育园区1号,邮政编码:247000。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负责完成并填写《池州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汇总表》报人事处审核。

  3、材料准备

  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及2年的工资条;简历内容须包含本人出生年月、高中以后教育经历、工作实践经历、业绩成果概况、家庭婚姻情况等基本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考核

  (1)考核时间:教师首次考核的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21日,辅导员首次考核的时间为2018年3月3日。

  (2)考核方式:教师及实验岗位采用笔试(专业测试)、试讲和面试考核方式,有些专业增加实践操作环节;其中博士及副教授参加试讲(实践操作)、面试并进行学术能力评价。辅导员岗位采用笔试、主题班会、面试的考核方式。教辅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或实践操作的考核方式。

  5、心理测试及体检

  应聘人员在考核后即参加心理测试。拟聘用人员须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6、公示签约

  心理测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学院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四、特别提示

  1、2018年拟聘人员需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就业协议到池州学院人事处人事科。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我校2018年招聘计划以省厅最终批复为准,最终解释权在池州学院人事处。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566-2748727(葛老师);0566-2748722(刘老师)

  监督电话:0566-2748708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docx

  池州学院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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