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测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3  浏览次数:4151次   来源:尚邦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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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公开

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省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及排名情况详见附件)。

二、专业测试

(一)方式和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以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合分析、协调应变、语言表达、仪态仪表和适应高校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职业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3)试讲

考生按指定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每人30分钟)封闭式备课后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实践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实践能力、教学效果等。试讲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和试讲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成绩在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内在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25日-26日进行,考生请于11月25日8:10前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务办公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3)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学院信息中心大楼三楼。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岗位,设立两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由笔试、试讲和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3+试讲成绩×0.3+面试成绩×0.4)。管理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省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省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计算公式:省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及报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查后,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约定服务期限,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省经信委机关纪委和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2-3170885 0552-3172931

监督电话:0551-6287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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