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亳州谯城区直事业单位选调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9  浏览次数:4583次   来源:尚邦公考

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考试考察、择优选调。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计划

  计划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其中,区林业局计划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区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区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计划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

  全区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能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须具有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下同)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经历视同工作年限)或2年以上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

  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在试用期内的;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乡镇公务员录用未满2年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五楼会议室(新华南路1号劳动大楼)。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彩色照片4张(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填写《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选调单位和区人社局按照规定的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确认报名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

  每科满分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写作等。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

  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1:30《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三)笔试成绩

  《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若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低排序,确定入围对象。如《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5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体检人选按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入围人员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以考察结果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区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7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选调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调动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中国谯城网、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选调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单位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

  (二)选调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有关事宜

  本次选调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533605(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20107(区纪委信访室)

  十一、监督检查

  区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2:《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x

  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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