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8.29  浏览次数:4140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6年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将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测试人员名单

  按照皖人社秘〔2016〕100号文件规定,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达到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下同)。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资格复查,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定于2016年9月4日(星期日)在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教育楼举行。

  1.2016年9月1日至2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到省纪委组织部(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605室)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2.2016年9月4日上午7:30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到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教育楼报到。报到后进行抽签,按照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顺序。

  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递补。

  四、考官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者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六、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应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纪检监察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纪委组织部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7169

  监督电话:0551—62608830

  附件: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doc

  中共安徽省纪委组织部

  2016年8月29日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尚邦公考

微信号:dxgwyedu

让学员带着“?”来,带着“!”踏上成“公”之路

立即关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