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芜湖市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14  浏览次数:5874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研究,2011年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新进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南陵县编委批准,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各岗位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要求见岗位表。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8月22日至8月30日。
报名地点:南陵县人才交流中心(南陵县籍山路籍山镇人民政府对面)。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考生本人报名者免交照片,现场电子摄像),交报名考试费90元,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凡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1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包括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实务。卷面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按专业知识成绩占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合成。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发票于9月2日—9月3日到南陵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9月4日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zui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如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该招聘岗位当日参加同一面试组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
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仪表气质及潜能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交面试费80元。
报考人员zui终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
(三)体检、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环节,zui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在县外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核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南陵网、南陵先锋网、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陵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在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相关信息请登录南陵先锋网、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陵人才网查询。
考务咨询电话:0553-6910305  6910307  6817951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23081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中 共 南 陵 县 委 组 织 部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招聘计划及报名表

消息来自:南陵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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