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所有市县公开"三公"经费
发布时间:2013.08.22  浏览次数:2962次   来源:尚邦公考

    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在全面公开省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基础上,各省应于2015年之前,在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其中,2013年各省应至少选择20%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2014年所选地区应至少达到省内同级政府数量的50%。原则上县级地区应从所选地市级地区中优先选取,有条件的省可扩大选取地区范围。

  通知明确,“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单位范围,包括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部门预算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外,各公开地区和部门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应分别随同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

  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地方预算公开工作进展加快,范围不断扩大。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6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全部公开了省级财政总预算和省级部门预算;有20个省份公开了省级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在2015年之前,市县级政府全部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意味着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各层级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将实现全公开。这表明,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步伐又向前跨出了一大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

  白景明说,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主要是对省级和省以下“三公”经费公开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财政部在此基础上,对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又提出具体要求,将政府“大账”、“细账”都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不但公开的力度加大了,公开的信息也更全面了。

  白景明说,这次财政部的安排和要求非常具体,不仅对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时间进行了统一,甚至连表格内容都给出了参考“样本”。这样便于省内市县集中在一段时间公开,内容格式上也具有可比性,公众更容易了解和监督。

  “目前,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财政预决算公开,正在由上到下、由粗到细、由浅入深加速推进。”白景明认为,政府通过这样一个制度设计,为公众监督政府提供条件,其核心目的就是要建立廉洁、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开的内容越具体实在、形式越通俗易懂,公开的作用和效果才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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