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本级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8.09  浏览次数:3384次   来源:尚邦公考

关于安徽省本级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3年7月31日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戴克柱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的审计工作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握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主基调,注重整体性、关注宏观性、突出建设性,着力揭示预算执行、资金分配、资金使用、政策效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从宏观及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健全完善的建议,为加快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有力的审计支持。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级政府投资组织分配情况和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省管局、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省煤田地质局、省监狱管理局等11个部门及所属53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优惠利率执行情况、宿松县退耕还林实施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此外,将去年实施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全省部分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全省校安工程建设情况跟踪审计的结果,纳入本次报告中一并反映。

  2012年,各部门和单位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大力推进经济强省、文化强省和生态强省建设,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省本级公共预算实际收入18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为上年决算收入的97.6%,加上中央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2,577亿元。省本级公共预算实际支出588.6亿元,为上年决算支出的98.7%;加上补助市县支出等,支出总计2,517.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9.5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46.4亿元,净结余13.1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33.6亿元,支出总计92.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1.5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2亿元,支出6.1亿元,结余1476万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1.6亿元,支出77.4亿元,本年收支结余74.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50.7亿元。

  ——不断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认真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30条意见,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省减免缓抵各项税费350亿元,有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安排40.4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开发区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省主导产业和各市首位产业发展;省级整合资金3亿元,建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安排各项资金77.9亿元,推进生态强省建设。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全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的资金1,732.1亿元,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保障标准稳步提高。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支持民生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群众。

  ——加大支持“三农”发展力度。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各项政策,加大对农村农业支持保护力度,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创新财政支农方式,确定31个县为省级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统筹安排各项资金200.2亿元,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省财政不断推进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运用。2012年,省级开展绩效评价项目150个,涉及财政资金721.9亿元;对28项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涉及财政资金30.8亿元;实施财政投资评审预决算项目24个,核减资金1.8亿元。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注重加强内部控制,从制度上、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具体整改情况,省政府已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2年,省财政厅、地税局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等相关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着力保障重点支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但审计也发现,省级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年初预算中有43.1亿元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未细化。

  2.少数财政专户资金利息收入581.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3.未通过汇缴结算户收缴830.8万元非税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年初预算少反映上年结余34.4亿元。主要原因为相关主管部门编报的上年结余预计数与实际执行数相差较大,少反映的结余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1.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执行不够到位。年初预算中部分基金支出仅编制到大类科目和项目,未细化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2012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33.6亿元,支出总计92.1亿元,与预算差距较大,年终结余41.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9亿元、彩票公益金4.1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社保基金国库存款未按规定的5日划转期限划入财政专户,未实现社保基金收益zui大化。

  2.生育保险基金与医疗保险基金共用一个支出户,造成两项基金支出户存款利息未能分别核算。

  3.社会保险基金经办部门之间数据存在差异。一是省本级行业养老保险累计欠费,省地税局直属局与省社保局欠费台账相差109万元。二是省本级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欠费,省地税局直属局与省医疗保险中心相差159.7万元。(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仍不完整。我省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范围的省属企业,仍限于省国资委和省煤田地质局监管的32户省属企业,其他省直部门和机构所监管的企业,如金融、宣传、出版、文化等企业一直没有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2.收益收取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不够完善。如《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暂行办法》第九条对“未弥补亏损”未作严格定义,导致对应交利润额的确定出现歧义;第十条对个别企业的归类未能及时调整,影响企业收益上缴比例的相应调整;第十二条对上缴利润计缴基数的确定方式,未考虑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等因素,容易造成多计或少计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五)省级政府投资组织分配情况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向省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的《关于2012年度省级政府性投资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计确定的省级政府投资总规模为84.6亿元,其中,省发展改革委分配管理11亿元,省财政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配管理73.6亿元。省级政府投资在保证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此次审计也发现,省级政府投资组织分配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年初部分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2012年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服务业引导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引导资金等11项计2.6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占23.3%;省财政专项预算中,合芜蚌自主创新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等专项资金24.5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占省财政专项资金的44.5%。

  2.省统筹预算调整未经审批。一是预算已列实际未下达投资计划5,524万元,涉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项目。二是省美术馆等6个项目预算安排金额与实际下达投资计划不一致,预算安排2.2亿元,实际下达投资计划1.4亿元,相差8,125万元。

  3.部分项目投资计划未按要求于2012年10月底前下达。省统筹未下达投资计划资金总额1.5亿元,占13.6%;省财政专项未下达投资计划资金总额2.9亿元,占财政专项的5.2%;省级政府性基金未下达投资计划9.6亿元,占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投资预算的58.2%。

  4.未严格按规定对项目实施补助。一是在合芜蚌自主创新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专项资金中,合肥科天化工有限公司的绿色环保型水性合成革贝斯树脂项目申报总投资3000万元,违反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10%的规定,多补助200万元。二是在省级技改专项资金中,蚌埠兴光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和淮北龙盘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报,获得省技改扶持贴息资金66万元。

  5.少数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拨付不及时。一是安庆市将2012年省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专项资金4,500万元,用于冲抵以前年度化工园区向市财政借款。二是部分市县未将资金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审计调查合肥、阜阳等4市的4个项目,发现有5,103.4万元滞留在市县财政。

  6.部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延伸审计调查37个项目,有12个项目实施进度未达到申报时确定的要求,占30.7%。如省重大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截至审计调查时,仍未开工建设,9,600万元资金滞留在合肥市财政。黄山市徽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旅游集散中心项目,按要求应于2012年底完工,审计调查时仅完成工程概算的23.6%。

  (六)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

  2012年全省地方税收实际完成1,215.6亿元,比2011年增收182亿元,增长17.6%,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税收规模居全国第12位和中部第2位。审计发现省地税局在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抽查4户房地产企业,有3户未按规定申报预缴税款2,559.9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2,252.1万元,营业税233.1万元,土地增值税43.4万元,土地使用税31.3万元。

  2.6户企业79笔税款计1.3亿元延期缴纳入库。

  3.抽查省地税直属局纳税申报系统,发现255户纳税人未按期申报企业所得税,153户经营状态正常的纳税人个别月份未按期申报营业税。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共审计省委统战部等11个省级部门,延伸审计了53个二级预算单位(占34.6%),审计资金总额88.1亿元(占67.4%)。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注重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一些有待纠正和改进的问题,涉及金额15.6亿元。其中,违规问题金额1.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409.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6亿元。审计决定处理处罚9.5亿元,其中,应上缴财政2,590.6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604.8万元,应归还原资金渠道7,873.8万元,应调账处理8.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善,涉及资金2.4亿元。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2个部门3个单位收入预算为1.8亿元,当年实际收入为7.5亿元,超预算316%。如省监狱管理局2012年度部门组织收入中其他收入预算1,765万元,当年决算报表反映实际取得收入1.1亿元,为预算的623%。二是3个部门1个单位1,336.2万元结余资金未编入当年预算。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797.2万元上年结余未编入年初预算。三是2个部门年初预算未细化。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年初预算补助市县15个专项3.9亿元,均未细化。

  (二)支出预算执行不够严格,涉及资金4,217.1万元。 9个部门3个单位挤占专项经费1,447.5万元、虚列支出133.6万元。如省信访局基本支出挤占专项经费95万元;省旅游局旅游宣传广告费1,345.1万元预算调整程序不完善、1,356.7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规定未得到有效执行。 2个部门17个单位取得的房租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和有偿使用费等非税收入应缴未缴财政5,887.9万元。如省管局机关服务中心、统建办等8家单位,未将当年及以前年度取得的资产出租和处置收益2,731.7万元,缴存非税汇缴结算户;省林业厅房屋出租收入81.4万元没有上缴财政。

  (四)部分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3个部门8个单位未经财政审批处置、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如省管局将其代管的374.6亩山南农场土地,未经批准租赁给安徽宏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租金88.9万元。 2013年3月,将其中约72.6亩用于省直机关驾驶培训学校建设。 2个单位未经审批自行购置资产。如省卫生厅援外办自行购置1辆价值100.9万元的客车,供厅机关、厅外援办和其他所属单位使用。4个部门8个单位资产未及时入账。如省监狱管理局应用软件249.5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五)部分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经济往来划分不清。5个部门在所属单位列支费用、调用资金,涉及资金5,027.3万元。如省林业厅将所属事业单位40万元用于机关支出;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在所属事业单位和控股公司列支费用960.1万元。上述5部门中有3个还将房屋、设备和资金等资产交由所属单位经营和使用。如省煤田地质局将固定资产2,410.5万元,交由所属二级单位和公司无偿使用。

  (六)少数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对外投资不规范。 2个部门未经审批对外投资,且未按股权收取投资收益。如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长期投资余额5,810.7万元,涉及14个投资项目,仅有3个项目履行报批手续,且14个投资项目自2008年以来未见投资收益。二是个别单位违规向内部职工有偿集资。省旅游培训中心自1998年8月至2012年1月,分7期向职工有偿集资554.6万元,其中本金379.5万元、利息175.1万元,用于弥补中心教学楼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截至2012年末,尚欠职工集资本金235.1万元、利息56.7万元。三是省煤田地质局所属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04和2006年对外投资和到期借款以及相应产生的利息、罚息等1.6亿元,至审计结束时仍未收回,资产存在损失风险。四是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存在超额发放职工绩效工资现象。

  (七)“三公经费”同比略有增长。 11个部门本级“三公经费”2012年决算数为2,716.4万元,其中,公务招待费811.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440.6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不含人员经费)1,464.7万元,总体比上年有所增长。

  (八)会议费、培训费使用和管理不完善。11个部门2012年会议费支出预算1,466.5万元,实际支出2,599.9万元,共举办会议544个,超预算支出1,133.4万元。审计发现少数部门会议费、培训费使用和管理不完善。如省卫生厅2012年会议费支出465.2万元,其中443.5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部分会议费支出存在超限额标准和明细附件不全现象。

  (九)11个部门基本支出中少数支出来源存在缺口。 11个部门离退休人员医药费超支和自聘人员费用支出,挤占了其他财政资金。 11个部门离退休人员医药费预算支出378.3万元,实际支出1,028.9万元,超支650.6万元;自聘人员121人,工资、社保及奖金补贴支出390.1万元。上述超支或支出的主要来源为以前年度结余、财政追加、挤占专项拨款和在下属单位列支。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优惠利率执行情况审计调查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省审计厅对2010至2012年度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优惠利率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工作,积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优惠利率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审计调查发现,社会保险基金优惠利率政策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与完善的问题。一是由于国家层面优惠利率政策不统一,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不一致等原因,导致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优惠利率政策执行不到位。二是部分社会保险基金划转财政专户超过5日时限,基金存款活期利息未及时计入财政专户。如亳州等3个市本级、凤阳等7个县(区)划转周期为2个月,枞阳县划转周期长达1年。省直社会保险基金国库存款利息在审计2010至2012年的3年期间也未及时划转。三是部分社会保险基金存款计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审计调查发现,阜阳等8个市本级、含山等34个县(区)未执行按险种计息的规定,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的准确性。

  (二)宿松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为了解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效果,今年上半年,省审计厅对退耕还林大县宿松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绩效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延伸抽查了县林场、茶场和15个乡镇、36个行政村、327个作业小班。从调查的情况看,近三年来,宿松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退耕还林实际亩数与计划数不符。中央下达宿松县坡耕地造林计划12.3万亩,宿松县验收合格面积均未达到计划面积,2012年验收合格面积为11.2万亩,与计划相差1.1万亩。

  2.部分林地管护不力,火灾损失828.2亩,林地损毁362.9亩,尚未成林3,156.7亩。

  3.部分国有和集体林场以承包农户名义,个别村以不属于退耕还林范围的林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

  (三)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审计保障、促进作用,省审计厅于2012年7月至11月,对2010年2月至2012年6月示范区建设情况,实施了审计调查,重点对区域内2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了延伸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示范区建立以来,不断完善区域规划,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推进园区扩容升级,承接产业转移规模扩大、质量提高,品pai效应和示范效应进一步彰显,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1.承接产业转移的质量有待提高。一是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效果不明显。截至2012年6月,共承接产业转移项目2,547个,其中来自长三角地区694个,占27.3%。二是引进项目资金到位率低。2010年2月至2012年6月,引进项目协议资金平均到位率仅为24.9%。三是产业规模、结构不够理想。示范区引入的企业总体规模较小,不利于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产生带动效应。承接的制造业中,也多以中低端产业为主。

  2.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问题不容忽视。一是现有土地资源利用不够充分。 8个开发区存在土地闲置问题;48家企业和22家单独供地项目的投资强度未能达到省政府规定的亩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要求。二是一些开发区环评手续不完备。部分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建或扩区规划的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均未经省环境保护部门审批。三是个别开发区工业污水未全部实行集中处理。

  (四)全省部分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为促进我省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资金规范管理,项目建设有序开展,省审计厅去年对我省2010至2012年7月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合肥、宿州、蚌埠、淮南、滁州、六安、芜湖、宣城、铜陵、池州10个市及所辖的18个县(市、区),并抽查了28个项目的工程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占52%。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开工率低,进展缓慢。根据省部协议以及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项目应在2010年到2012年内建设并完成。截至2012年7月底,我省计划实施的177个项目开工81个,仅占46%。如寿县和太湖县分别计划实施的6个和3个项目均未开工。此外,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平均综合完成率仅为31.9%。

  2.部分项目施工质量不达标。肥西县个别整村推进项目施工时,未对田块耕作层进行保护和复位、水泥涵管质量不合格;长丰县两个村项目土地整治、灌排水渠等工程,主灌溉渠在公路处未按设计修建过路涵洞,造成主灌溉水系未沟通;舒城县6个村项目没有按照设计要求栽植防护林。

  3.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埇桥区部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监理工程均未实行招投标。二是蚌埠市个别项目存在借用资质和违规转分包工程现象。三是部分项目施工管理资料不完整。凤台县、舒城县、铜陵县、潘集区等,没有钢材、水泥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等资料。

  4.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涉及资金381.1万元。一是挤占项目资金。怀远县土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项目资金31.12万元,用于潘新村安置区板房建设。二是违规出借资金。长丰县出借项目资金300万元,用于拆迁安置支出;灵璧县韦集镇在没有签订工程协议的情况下,以购树苗名义将项目资金20万元借给个人,至审计调查时,苗木仍未栽植。三是资金支付不规范。宣州区洪林镇财政所未见委托协议,将工程款30万元支付给个人。

  (五)全省校安工程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2012年,我省审计机关继续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校安办及相关部门精心组织,通力协作,较好地完成了校安工程各项工作任务,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和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2012年度校安工程资金计划11亿元,其中省级资金8.8亿元,市县配套资金2.2亿元,已全部到位。计划安排的1,378所学校的1,681个项目全部完成,加固改造校舍面积209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6.6亿元。但审计也发现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和校安办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1.少数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不细致。如,灵璧县2012年重建项目的监理,由校安办指定两家公司承担。桐城市某校食堂项目编制招标文件时,没有对钢筋进行抽筋计算;淮北市个别项目招标文件漏计弱电工程。

  2.少数项目施工质量存在缺陷。由于施工管理不严和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如颍上县个别项目出现屋面渗漏、排水管堵塞;颍泉区个别工程钢筋结构密度不够、搭接不符合技术要求、墙体加固厚度不够;萧县个别项目雨棚出现裂缝。

  3.工程价款结算存在高估冒算现象。全省2012年度核减工程价款4.9亿元,平均审减率11.8%,7个县(区)和市直校安工程的平均核减率均达到20%以上。

  四、部门决算草案审签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省审计厅对11个部门开展了决算草案审签。审签结果表明,各部门2012年度决算报表的编制基本符合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决算草案收入、支出等重大事项,基本公允地反映了部门财务状况。审签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收入、支出、结余及资产、负债不够完整,涉及金额2.1亿元。省审计厅已要求上述部门商省财政厅,在批复2012年度决算草案前进行纠正和调整,并将结果函告省审计厅。

  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相关政策制度不配套或不完善,难以适应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二是预算部分内容不够细化,约束力不强。专项经费预算弹性较大,缺乏有效论证和目标责任。三是有些部门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约束。四是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问题“屡审屡犯”。

  对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有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得到纠正。省委书记张宝顺对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詹夏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皖江示范区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国库社会保险基金活期利息收入划转财政专户不及时问题,专门制定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效工作的通知》,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入库收入每隔5个工作日划转,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缴入国库期间的利息收入,要及时组织清算并划转财政专户,并要求财政专户、收入户、支出户的社会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切实按相关政策规定计息。省卫生厅对虚列的支出已追回、所属单位滞留的非税收入706.8万元已补缴入库。省管局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逐项研究,认真整改落实,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省校安办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存在问题的市县落实整改,涉及到的县(区)均已整改到位。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于年底前向省政府报告,省政府将专题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五、加强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重视预算执行过程管理,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严格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率。扩大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及时修订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等相关办法。强化社保基金预算日常管理,努力实施社会保险基金收益的zui大化。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拉动和引导效应。优化政府投资结构,继续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战略型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民生工程等方面的投入比重。强化政府投资预算和投资计划管理,及时下达投资计划,按工程进度下拨项目资金,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强项目建设日常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稽察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zui大效应。

  (三)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完善纳税服务机制,强化纳税申报管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健全征管信息系统,进一步增强税收征管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加强对企业依法纳税监督检查,实行重点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做到以查促管、以查增收,重点规范房地产业等领域的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四)规范部门和单位收支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财政性资金;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资金,严禁以各种形式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合理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列支范围,坚持专款专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要求,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管理,规范奖金津补贴发放,坚决制止多渠道列支、隐性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健全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对单位出现的严重违纪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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