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公布
发布时间:2013.08.01  浏览次数:3276次   来源:尚邦公考

  7月31日从省编办获悉,《安徽省省级行政机关行政职权目录汇编》(第二卷、第三卷)和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分册已编纂印发,这标志着我省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清理审核确认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编办会同省政务公开办、省法制办、省监察厅,在去年首批14家省政府部门职权清理审核确认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对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31家省政府部门上报的2260项行政职权,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权责一致”的原则,集中进行梳理审核。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新加以明晰,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衔接落实,共清理取消行政职权726项,占报送总数的32%,依法确认行政职权1534项。

  据介绍,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工作突出打造“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将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同时,更加注重依法确权、公开示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截至今年7月底,已确认公布的省政府部门3814项行政职权,涉及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8类具体职权。这些既是法定权力,也是法定义务,有关部门履职缺位、越位的行为都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徽省省级行政机关行政职权目录汇编》(第yi卷、第二卷、第三卷)和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分册,收录了省发展改革委等45个部门行政职权目录总表、行政职权目录分表和与之对应的流程图,全面系统明确了行使权力的责任主体、实施依据、运行程序、监督措施等,是一部随手可查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为社会各界监督政府权力运行提供重要途径。省编办负责人表示,今后要建立健全行政职权动态调整机制,随着部门职权依据或机构职能的变化及时增减。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尚邦公考

微信号:dxgwyedu

让学员带着“?”来,带着“!”踏上成“公”之路

立即关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