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稳增长增收才有更大空间
发布时间:2013.07.29  浏览次数:3336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上半年,居民收入增长有点慢,但增幅仍高于全国、领跑中部。省民生办数据显示: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19元,增长9.6%,低于上年同期4.7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13.4%,低于上年同期5.5个百分点。但比较来看,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5和1.5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也处于领先位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中部第二,仅比江西低0.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继续位居第yi,高于第二名山西0.4个百分点。

    收入追赶步伐加快。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830元,比全国水平高13元,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中部地区连续第二年位居第yi,超过湖南187元。城镇居民收入相当于全国的比例也由上年同期的85.5%提高到85.9%。同时,与发达地区的收入差距也逐步缩小,如与江苏对比,上半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相当于江苏的比重由一季度的65%和48.5%提升到68.6%和59%。

    “农民务工和转移收入增加支撑了农民收入首超全国。 ”省民生办相关负责人分析,二季度全省外出农民工总数为1152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21.4%,比一季度多36.9万人,同时务工收入增长较快,上半年农民工资性收入达到2354元,增长19.8%,绝对额比上年增加了390元。财政支农惠农力度也进一步加大,促进了农民转移收入提高。

    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改善,收入差距缩小。上半年我省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3.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2:1,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2:1,比全国低0.41,比上年同期低0.09,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转型升级成效显现,为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1月至5月,全省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国前列、中部领先,全省经济平稳运行,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大力支持发展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成效逐步显现,为居民收入稳中有增奠定基础。

    民生持续改善促进了居民增收减支。上半年,全省财政收入1760.6亿元,增长10.8%,财政支出1941.7亿元,增长10.4%。其中,民生支出1553亿元,增长10.5%,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0%,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增幅均在20%以上。民生事业不断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居民在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领域享受越来越多的福利,个人及家庭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压力逐步减轻。

    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受到企业利润下降影响而增长缓慢。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营业利润下降,尤其是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下降较为明显,影响了职工工资水平和吸纳就业能力,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5万人,比上年同期降低2.5%。城镇居民收入主体的工资性收入增长缓慢,上半年增长仅为2.2%,比上年同期15.2%的增速降低了13个百分点,影响了城镇居民收入提高。

    疫情和自然灾害影响了农民经营收入增加,上半年我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中经营性收入仅增长1.6%,比上年同期17.3%的增速降低了15.7个百分点。今年以来,部分农产品价格出现持续下跌,受禽流感等疫情影响的家禽业遭受重创,农户养殖效益大幅下降。在春耕之际,皖北受冻灾影响,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上涨,加之上半年我省多地遭受暴雨洪涝等灾害,受灾人口达122.7万人,都导致了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缓慢。

    壮大实体经济,稳增长,促就业,为居民增收添动力

    民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体经济不断壮大,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才能夯实居民增收的基础。当下,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同时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为居民增收添动力。

    首先,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扩大就业创业容量。完善民营经济就业创业政策,加强税费调节,切实减轻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动民营经济创业带动就业,同时积极引导服务业、劳动密集产业转型发展,加强工资协商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居民工资收入不断提升。

    其次,加快美好乡村建设,增加农业产出效益。通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大“三农”投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集中力量培育在全国同行业领先的骨干型龙头企业,探索财政资金以市场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新路子。加大对灾区生产生活救助,落实好运用好财政下拨救灾资金和对家禽养殖企业补助资金,进一步提高农业经营收益。

    调节分配缩小差距,整体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以加快农民增收为重点,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拓展农民增收空间。以收入水平较低地区为重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兑现落实财政支持皖江示范区、皖北三市七县、大别山区加快发展等政策措施。以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努力把政府转移性支出更多地向城乡贫困家庭倾斜,支持贫困家庭就业,从根本上提高低收入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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