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考试中重要知识点所有权中的先占
发布时间:2013.01.17  浏览次数:8441次   来源:尚邦公考

    所有权的取得是民法部分的高频考点,主要包括善意取得、先占、拾得遗失物、 发现埋藏物和添附。本文中,安徽省委党校公考培训中心对先占的内容进行了精析,供广大考生参考。

  先占是指zui先占有无主财产。先占必须在事实上占有标的物,这种占有要有取得所有权的意思。

  先占应当具备以下的条件:

  (1) 可以先占的财产只限于动产,不动产不存在先占的问题;

  (2) 可以先占的财产只限于无主的动产;

  (3) 先占人必须以所有的意思进行先占。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先占取得只适用于法律对于无主财产的归属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法律如果有特别的规定,如无人继承的遗产,就应当适用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能先占取得。

【难点辨析】

  先占只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在动产中,先占适用于抛弃物,但要特别注意,抛弃人是否具有抛弃能力。未成年人对财产的抛弃行为不具有效力,精神病人对财产的抛弃行为不具有效力,无权处分人对他人财产的抛弃行为不具有效力。

【例题】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

  D.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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