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考试中重要知识点不当得利
发布时间:2013.01.11  浏览次数:7564次   来源:尚邦公考

                     公安考试中重要知识点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是考试的难点内容,本文中,对不当得利难点进行了解析,供广大考生参考。

  第yi,不当得利的性质。不当得利作为引起债发生的事实,属于行为还是事件,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当得利属于行为,因为尽管不当得利原因很多,但与人的意志有关,属于一种不公正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当得利属于事件,因为不当得利本质上是一种利益,与当事人意志无关。后一种观点为通说。

  第二,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例如在收养的情况下,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是养子女对生父母尽了三年的赡养义务,后来父子反目成仇,则养子女对生父母的赡养不构成不当得利。再如,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家,邻居乙对甲的朋友予以招待,乙对甲的朋友的招待为道德义务,不形成不当得利。

  (2)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债务人履行未到期的债务,将丧失期限利益,但债务人不能以此为由而对债权人主张不当得利,债务人履行未到期的债务视为自动放弃期限利益。

  (3)履行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视为不当得利,而视为债务人自动放弃时效利益。

  (4)因不法原因而交付财产,例如甲与乙赌博,甲输给乙十万元,但甲不能据此向乙主张十万元的不当得利,因为该十万元为非法所得,应予收缴。

  (5)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此种情况下视为赠与,而不视为不当得利。

  (6)多付给劳工的工资视为自动提高劳工的工资,不为不当得利,但是应予注意的是,如果是会计人员的错误,或者是银行部门的错误,在工资存折上多支付的工资,应视为不当得利。

  (7)强制交易不形成不当得利。强制交易因违背了他人意志,虽然给他人带来利益,但法律为了抑制强制交易行为,此种利益不为不当得利。

【例题】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您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政治。本案应如何处理?()

  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

  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返还5元

  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返还5元

  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

  第三,不当得利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是合法的行为,以法律行为取得的利益是合法的、正当的,当然不构成不当得利,但是若当事人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时,当事人一方依据该行为所取得的利益已无合法原因,即构成不当得利。

  第四,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无因管理是一种合法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应将管理所得的利益归还于本人。管理人并不能取得利益。本人从管理人那里取得的利益,因该利益本为自己所有,不属于不当得利。如果管理人从管理中取得利益不归还于本人,而自己占有,则管理人的占有无合法根据,本人可基于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管理人归还。在判断一个法律现象是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时,还可从主观角度予以判断:如果行为人是为了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行为,则属于无因管理,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在客观上给他人带来利益,给自己带来不利益,则构成不当得利。

  第五,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单方实施的一种不合法的,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不法行为。侵权行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也可能从中得利,就其得利这一事实而言,可构成不当得利。在判断一个现象是侵权行为,还是不当得利时,可从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予以判断:在侵权行为中要求侵权人存在主观上的过错,而且要求行为具有违法性;而在不当得利中,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同时,也不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第六,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

  (1)不当得利请求权与返还原物请求权。在一方侵占他人财物,或者一方基于无效行为给付他人财物,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时,成立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同时因一方取得他人财物的占有,在此情况下,发生返还原物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的竞合。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为债权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为物权请求权,所以,权利人可据此选择。在实务中,由于物权返还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选择适用不当得利债权请求权,还是选择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无实质区别。

  (2)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权行为可能与不当得利发生竞合,于是产生不当得利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选择行使何种请求权。

  (3)不当得利请求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不当得利与违约责任请求权也可能发生竞合。在一方给付有瑕疵的情形下,一般仅发生违约责任请求权,而不发生不当得利请求权。

【例题】婷婷满一周岁,其父母将某影楼摄影师请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并要求影楼不得保留底片用作他途。相片洗出后,影楼违反约定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获利颇丰。本案中存在哪些债的关系?

  A.承揽合同之债   B.委托合同之债

  C.侵权行为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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